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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行政权力的“错位”很可怕--评深圳禁农民工讨薪

字号+作者:网络 来源:新华网等 2011-05-10 09:36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资料图片)

    新华网深圳5月9日电(记者王攀、吴涛)深圳住房和建设保障局9日表示,此前下发的有关“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讨薪行为”、否则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通知属于“行文错误”,为此向社会大众尤其是农民工表达歉意。该局还表示将立即撤回该通知,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发布。

    目前,深圳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维护社会稳定无疑是确保大运会顺利举行的重要保障之一。但针对农民工讨薪行为的禁令却暴露出少数政府部门严重忽视自身社会管理责任和依法行政理念的缺失。

    在基本的权利和规范面前,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借口和理由。禁止农民工追讨欠薪,是管理“错位”;声称追究刑事责任,是管理“越位”。讨薪上访只要不逾越法律底线,不仅不应被“严肃处理”,相反,地方政府部门还应高度重视,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讨薪维权,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能。

    追讨欠薪是农民工的合法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限制农民工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自由。换个角度出发,如果企业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自然就不会有上访讨薪事件,把精力放在禁止农民工讨薪上显然是南辕北辙,也绝不可能达到所谓的“维稳”效果。

    深圳住建部门表示,之所以出台这条“禁止性规定”,主要是“希望广大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农民工被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但该部门可能忽视了营造合法渠道恰恰是其应尽的社会管理职责,如果能够致力于不断完善解决欠薪问题的机制,相信深圳相关领域的维稳压力也会大为减轻。

    亡羊补牢,时犹未晚。深圳住建部门此次撤回通知,表明有关方面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各地各相关各部门能否真正汲取此次教训,不仅从行动上,更从认识上理清是非,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理念,有待观瞻,更值得期待。

2011年05月09日 18:18:02  来源: 新华网 

人民日报刊文质疑深圳禁止农民工上访讨薪做法
2011年05月09日 04:28 来源:人民日报 

  开放包容不应只在大运会赛场(人民时评)

  通过举办盛会让世界看到一座城市的开放、包容、欢乐,既需要城市管理智慧,更需要常态治理机制

  距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还有90多天,眼下,深圳正进行细致而严格的准备,希望为大运会顺利举行提供良好环境。继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禁烟、限行、禁排放污染物、禁租房客打110等措施后,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作出一系列维稳部署。

  举办大型展会活动或节庆活动,安全和有序都是最基本和重要的条件。保护公众以及所有参与者的安全,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有着“中国梦工场”之称的深圳,第一次在世界性活动的舞台上隆重亮相,自然备加珍惜。当地政府为此作出的各种努力,应该得到市民和社会的理解。

  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最新维稳部署,还是把自己推向了舆论焦点。他们颁布的《通知》称:在大运会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凡是因此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企业,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禁止在深圳承接工程;同时,也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要工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说,公共场所禁烟、禁止企业乱排放等,是有利城市管理、造福民生之举,但“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薪”、“禁租房客打110”一类禁令,则很值得推敲。无论管理初衷多么合情合理,也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有悖依法行政的程序正义。讨薪上访只要不逾越法律底线,恐怕不能被“严肃处理”,相反还应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帮助他们讨薪维权。否则,人们将无法区分政府的“职责”与“权限”,毕竟,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没有权利越法律之俎, 代行“追究刑责”之庖。

  为筹办大运会,深圳曾提过一个口号:“办赛事、办城市”。前不久,深圳市领导也说,要通过大运会,让世界看到深圳不一样的精彩。这话很精辟,但如何将之化为具体的城市管理智慧、形成常态的治理机制,却不是一些简单化的禁令能一蹴而就的。

  举办大型国际性赛事,确实必须保障治安稳定、交通流畅、环境整洁、社会和谐,但和谐与稳定的氛围要靠什么来打造?实践证明,“疏”的效果往往好于“堵”的措施。比如,如果能对建筑企业欠薪依法严惩,责罚落到实处,自然不必担心引发相关群体性事件。制定并执行这样的举措,才是以人为本的德治善政,才是维护稳定的根本之举,也才是城市精彩的点睛之笔。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锋,深圳通过各个领域的创新与突破,深切地激活了人的创造潜能,城市管理也走在了中国内地城市前列。而深圳大运会之所以把会徽定为“欢乐的U”,正是想突出这个“U”所诠释的意义:欢乐的、开放的、包容的、青春的、世界的、未来的。我们期待这个“U”,不只是出现在大运会的赛场上,更能成为这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在细节中呈现深圳风采。(郝洪)

齐鲁晚报:禁止农民工讨薪不能成为特区之“特”

冯海宁
2011年05月09日08:52    来源:《齐鲁晚报》

  大运会前夕,深圳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8日《北京青年报》)

  在我看来,要想不让农民工集体讨薪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企业不欠薪,政府先垫付工资再向企业讨要;其二,在大运会正式开幕之前,对深圳全市的所有企业进行欠薪彻查,及时补发工资以避免讨薪;其三,让发生过讨薪纠纷的相关企业负责人负刑责,这是从源头上治理欠薪。遗憾的是,在深圳不见这样的举措。

  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深圳应该更有胸怀更有智慧,然而,禁止讨薪不仅没有展现出正面的特色,反而暴露了负面的特色。难道说,这也是特区之“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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