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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深圳在校生涉毒呈“以贩养吸”趋势

字号+作者:记者 来源:法制日报 2012-03-04 11:47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深圳在校生涉毒呈“以贩养吸”趋势 2012年03月04日 08:32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游春亮 本报通讯员 孟广军 毒品犯罪已悄悄渗入青春校园,令人忧虑。本报'...

深圳在校生涉毒呈“以贩养吸”趋势

2012年03月04日 08:32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游春亮

本报通讯员 孟广军

毒品犯罪已悄悄渗入青春校园,令人忧虑。本报2月22日刊发《深圳惊现中学在校生贩毒案》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深圳学校在校生涉毒案件情况到底如何?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再次到深圳市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深入采访。

贩毒熟练程度令人惊讶

“仅仅半克K粉、赚到区区18元人民币,就给我的人生留下了抹不去的污点。”深圳市某高中学生黄某悔恨地说,他以17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半克K粉,又以35元人民币的价格倒手转卖。2011年6月28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他拘役四个月,缓期六个月执行,罚金1000元人民币。

“2011年2月,同学小林在QQ上问我有无猪肉(指冰毒),我说有。两天后他告诉我有人要买350元猪肉,我和他商定去龙岗区葵涌镇一家小餐厅交易,结果被抓了。”深圳市某技工学校学生刘某在贩卖0.51克冰毒时人赃俱获。2011年7月20日,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人民币。

记者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字统计发现,深圳在校学生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在过去3年里明显增加。

2008年以前,深圳市在校学生涉毒案件极少。2009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中仅有4名在校学生;2010年则上升为10名在校学生;2011年也有8名在校学生,涉及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3个罪名,涉案毒品为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等。涉案学生多半为各类中职院、中专、技校、职高或民办高中的寄宿学生,年龄分布在15岁至20岁之间。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这些案件中,涉案毒品的数量大多不到1克,但是从他们联系卖家和买家、谈判交易价格、选择贩卖地点等细节来看,其熟练程度令人惊讶。有的在校生已经有多次贩毒经历。如某校高三学生张某在被捕前已经贩毒10余次。

据统计,在校学生涉毒案件中,有60%以上都属于共同犯罪。他们往往和社会闲杂人员结成团伙,在共同犯罪中多从事信息联络、毒品传递的次要角色。但从某些案件的情况看,他们有转向“主角”的迹象。如岑某等贩卖毒品一案中,3名被告人均是在校学生,其中一名尚是初中生,涉毒犯罪的全过程都由他们一手实施。

吸毒人数增多“以贩养吸”

未成年人涉毒犯罪以往基本发生在失学的未成年人群中。为什么在校生也会涉毒?

“最初是我们到娱乐场所唱歌、蹦迪,就有朋友或者酒吧服务员给一点K粉,感觉比较high,但是我没有多少零花钱买毒品,就开始帮别人带毒品,赚一点差价。”一些毒品贩子正是利用未成年人这种好奇的心理,采用多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钩,使他们染上毒瘾。

公安机关的尿检报告显示,贩毒的学生绝大部分也是吸毒者,“以贩养吸”情况较为突出。如深圳市某技术学院学生小张吸毒,他积极在买毒者和贩毒者之间牵线搭桥,并和贩毒者约定“三七”分成,从而赚钱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又如在校生卢某之所以帮助贩毒,就是因为对方答应他可以免费吸食K粉。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刘若茵,承办过一些在校生涉毒案件。“在校生贩毒的数量比较少,毒品也比较低端,都是入门级的,很便宜就能拿到手。学生的好奇心理比较重,容易受到一些不良朋友的影响,然后一个带坏另一个。”刘若茵说,“许多学生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误以为吸毒是很酷的行为,是时髦、有钱、有魅力的表现,因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对涉毒行为有较高的容忍度甚至是潜在的推崇。”

涉毒案件增加成因复杂

办案检察官说,在校生涉毒案件数量近3年明显增加,与同期深圳涉毒案件有增无减有密切关系。一些毒贩已经将黑手伸向学校,如个别毒贩在校园周边以开小店为幌子,对学生兜售毒品,或通过手机、QQ引诱学生进行毒品犯罪,还有辍学的学生频繁回到校园,引诱在校学生从事毒品犯罪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上一些帮派团伙也把触角伸向校园,在学生中吸收成员。一些不良学生则和社会闲散人员密切勾结,在校内形成帮派团伙,对学生涉毒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涉案的学生大多在校寄宿,和家庭接触时间有限,脱离了家庭的监管。加之很多家长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完全寄希望于学校,而涉案学生所在的这些校园,往往又因为各种原因管理松懈,致使不少涉案学生长期无故缺课、旷课,与校外闲散人员结交,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但涉案学生往往法制意识淡漠,对涉毒犯罪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我帮忙递送毒品,就是个跑腿小弟”、“我只是帮忙牵线搭桥,拿点好处费”、“我根本就是帮朋友,没有任何好处”直到被抓后,这些学生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但追悔莫及。

社会各方须共同应对

如何遏制和防范在校学生涉毒犯罪?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法学博士黄勇认为,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课题,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应对。

“首先要强化校风校纪,实现校园风气的根本扭转。老师、家长要共同关注学生的交友问题,发现学生的反常情况要及早预警通报,以便共同做好管教工作。对与校外人员交往密切、不遵章守纪、有违规行为的学生要加强管理,对有吸毒等恶习的学生要分类处理,对校园帮派、恶势力要及时取缔。”黄勇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尤其是对中职院校、中专、技校、民办高中这类管理比较松懈的学校的监管,对不达标的学校要督促整改。

黄勇建议,公安、文化、城管等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特别针对学校周边的网吧、出租屋、娱乐场所、店铺摊点等加大整治力度,清除毒品违法犯罪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社会闲散人员和吸毒、毒品犯罪前科人员的防控。

“此外,有关部门要在学校积极开展涉毒法制宣传教育。”黄勇说,2011年,深圳市检察院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系列“检校共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可以继续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建立青少年预防毒品犯罪网站等形式,告诫学生要远离毒品,同时,还要对毒品犯罪的严重性和后果进行宣讲,必要时,可以采取组织学生参观监狱等场所的形式来强化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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