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房姐”犯伪造、买卖证件罪 一审被处有期徒刑3年

字号+作者:马广浩 来源:西部网 2013-09-29 10:55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资料图:9月24日,“房姐”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审。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马广浩) 今天(9月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

  c7Y品论天涯网

c7Y品论天涯网

  资料图:9月24日,“房姐”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审。c7Y品论天涯网

 c7Y品论天涯网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马广浩) 今天(9月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c7Y品论天涯网

 c7Y品论天涯网

延伸阅读:

  “房姐”龚爱爱案今日宣判 受审时未提及房产问题c7Y品论天涯网

  "房姐"龚爱爱仍为神木农商行股东 传其年分红数千万c7Y品论天涯网

  “房姐”龚爱爱否认伪造国家文件 称没为办北京户口给好处c7Y品论天涯网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