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签订综治维稳责任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2014年社会管理平安建设工作要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日与各分院、中院签订综治维稳责任书,细化综治措施,落实维稳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责任书明确,各分院、中院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决策部署,把综治维稳作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首要任务。各级法院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切实负起维护稳定第一责任。量化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责任书提出打防并举综治维稳目标,要求全区法院加强对全体干警的维稳形势政策教育,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三股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暴力恐怖频发势头,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立足本职,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纠纷,谨防矛盾激化。找准综治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完善平安建设考评机制;充分利用执法办案、法治宣传、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多方式、多渠道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同时深入开展自治区党委部署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化稳疆兴疆和富民固边,回应各族人民群众关切。
新疆高院要求全区法院,认真落实日常安全保卫、值班安检制度,严格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和贵重、危险物和涉密资料、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预防工作,促进辖区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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