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4月12日电(记者白丽萍 王衡)4月12日,根据最新调查,造成兰州自来水苯超标的源头直指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的管道泄漏,是其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
当地经过紧急采取措施,受到污染的西固、安宁两个区的自来水苯含量已于12日中午大幅下降,城关、七里河两区则一直未检测出苯物质含量。目前兰州正在做恢复正常供水前的准备工作。但这次自来水危机带来的诸多疑虑并未消除。
管道漏油致自来水苯超标
11日,兰州曝出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当日下午,兰州市政府紧急通知,从11日11时到12日11时的24小时内,不宜饮用自来水,引发一场自来水危机。
据了解,承担兰州城关、西固、七里河和安宁四个主城区240多万人供水重任的是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日,记者从兰州市委市政府、环保和相关区县等部门在西固区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此次自来水苯超标的源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
兰州市环保局局长闫子江在会上说,受到苯污染的是兰州威立雅公司自流沟的4号线。他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挖掘出的泥土中发现了原油,目前尚未挖到泄漏的管线,不过泄漏点已经确认,施工人员仍在进行挖掘作业。
据了解,自流沟是兰州威立雅公司第一水厂与第二水厂之间的一条输水沟,现已使用数十年,沟下有兰州石化的管道。
其实,这条自流沟长期以来都是兰州自来水的一大隐患。兰州威立雅公司董事长姚昕说,自流沟建成投用至今已运行近60年。上世纪80年代自流沟下面的化工管道就发生过一次漏油事件,可并未就此弃用,而是修补后又使用到现在。
诸多谜团待解
自来水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水质出现异常,政府和供水企业理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这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已有规定。
11日,消息一经媒体报道,兰州自来水苯严重超标立即成为网络上的热点。截至当日晚8时许,仅新浪微博与此相关的微博数就有10万余条。网民普遍表达了对饮用水安全的担心,以及对兰州威立雅公司和兰州市政府处置措施的不满。
那么,有关部门是何时发现苯超标的?这一问题对确定信息发布是否迟缓十分重要,然而记者采访了解到,有关部门的说法并不一致,时间相差10个小时以上。
记者从甘肃省有关部门了解到,4月10日17时,兰州威立雅公司在进行水质检测大分析时,发现苯含量超标。而据兰州威立雅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发现苯超标的时间是10日23时。到了11日,发现时间又有了变化,当日16时30分,兰州市政府、甘肃省环保厅、兰州威立雅公司和兰州疾控中心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称,发现苯超标的时间为11日。
不仅如此,苯含量也出现“跳水”。据了解,兰州威立雅公司10日17时对出厂水的检测数据是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到了新闻发布会,这一数据降到78微克/升。但不管哪一个数据都是严重超标。
其实今年3月,兰州就曾出现自来水大范围异味。尽管供水和有关部门很早就获知了消息,却未及时公布,引起社会质疑。
兰州威立雅公司一名部门负责人否认刻意隐瞒信息。他说,自来水中的苯从检测出来到最终确认需要一个过程,企业在发现苯超标后的第一时间就向城建、环保等部门作了汇报,但不能刚一发现超标就向社会宣布,因为还要进行复核确认。
谁该为污染事件负责?
在11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市民道歉,并郑重表示:“市委、市政府一定会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高度负责地处理好这次水污染事件,给大家一个交待,请大家放心。”
当日,兰州成立以市长袁占亭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随即宣布了包括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调查组在内的五项措施,表示要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目前环境事故频发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特点,很多行为与环境法律法规背道而驰,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警惕。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水污染防治法也有类似要求。
网民和专家表示,原因查明后,在对直接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之外,对供水企业、环保、建设等部门也应进行尽职调查,因为这些部门共同承担着保障供水安全的重任。
这次遭受苯污染的自流沟已经使用多年,沟下的化工企业管道也是长期存在。对于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污染隐患,供水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怎么可能不知情?应该调查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是否存在失职行为,若属实,也应一并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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