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香坊区朝阳镇刘家村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档案馆。
位于朝鲜首都平壤东北郊的锦绣山太阳宫。
村民拍摄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档案馆整体规划图。
哈尔滨市民近日向澎湃新闻爆料称,位于该市香坊区朝阳镇刘家村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档案馆外观豪华,酷似朝鲜平壤锦绣山太阳宫。周围被征地村民反映,以该馆为主体的建筑工程存在违规征用土地的情况,而在村民抗议征地的过程中,有多家农户的果树遭到蓄意毁坏,至今仍得不到解决。
澎湃新闻记者这几日多次联系香坊区和朝阳镇政府、哈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对于档案馆建设以及征用土地审批手续等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均未给予正面回应。
档案馆配5000平方米的“休闲服务区”?
周兆兴是刘家村被征用土地的农户之一。8月7日,周兆兴告诉澎湃新闻,在刘家村被征用土地上建设的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档案馆于2011年开建,2013年全部完工。周兆兴说,档案馆主体大楼的外部装修非常豪华,形似浓缩版的朝鲜平壤锦绣山太阳宫,同时在档案馆的正南侧修建了人工湖和亭台花园。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网站信息显示,档案馆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90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档案馆配有多个大型档案储存室,可储藏工程档案20万卷。功能上可进行档案的保管、查询以及电子信息化档案管理等,同时在档案管理基础兼具招评标、展示厅及组织大型会议功能,“建设理念及使用功能上均属全国领先”。
根据查阅到的档案馆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该馆属于市级档案馆三类标准。
周兆兴表示,事后曾向香坊区农村土地征收办公室了解到,与档案馆一同施工的还有“黑大公路绕城高速至青岛路段平房服务区”工程。两个工程加在一起实际获得审批的征地面积是 11000平方米,除了6000平方米的档案馆建设用地,其余5000平方米土地应该用于服务区(包括休闲区域)建设。周兆兴说,他根据建筑施工单位公示的材料测量发现,服务区占地面积估算不到2000平方米,另外约3000平方米土地则作为配套的“休闲区域”,包括广场、人工湖、湖边花园等。
“10万平方米的土地没有审批手续”
根据周兆兴的说法,不仅仅是用于建设档案馆和服务区的11000平方米土地,2012年初,刘家村的其余9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也被征收。周兆兴还表示,前前后后被征用的土地,都用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档案馆以及周边的建设。根据档案馆整体规划图,该工程最终面积为10万余平方米。而这些土地在征用过程中, “当地政府一直未拿出正式的征地审批手续”。
周兆兴向澎湃新闻记者展示了一份2010年6月7日哈尔滨市政府所发的预征地公告。公告中,包括刘家村在内的7个自然村的集体土地被用于“黑大公路平房段至拉林段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但公告并未说明被征用土地的具体位置与征收面积。
周兆兴说,除了这份预征地公告,刘家村其他被征用土地,他并未看到相关的审批文件。刘家村同被征地的村民王恒也向澎湃新闻称,包括他在内的被征地村民没看到过土地被征用前后相关的批文公示过。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办公室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8月8日向澎湃新闻表示,其不清楚用于建设档案馆和服务区的土地是否有过审批程序,要去问局里的办公室。而澎湃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周兆兴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2013年11月,在被征地的刘家村村民们的一再要求下,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村土地征收办公室曾经代表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做出回复称,该工程先期征用的11000多平米基本农田,有省国土资源部门批文,之后征收的土地和先前的土地有关联,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但当时该办公室并没有拿出相应的审批文件。
在国土资源部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澎湃新闻记者试图搜索有关征用土地审批文件的信息,但均未找到。
8 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科。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知道该档案馆是属于土地审批的哪一个批次,否则无法查询到该土地是否有相应的批文。澎湃新闻记者又联系资源厅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关于土地审批手续需要询问规划处。随后,规划处工作人员又将此事推回给了耕地保护科。
当天,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称,负责土地审批的同事目前并不在单位,对于档案馆以及刘家村其他征用的土地是否有正式的审批文件,其称“自己和其他同事并不清楚”。
11日,刘家村村长文向阳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不清楚刘家村总共被征用了多少土地,也不知道用于建设档案馆的土地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一切问题你去找区里的集体土地征收办公室”。澎湃新闻多次致电香坊区农村土地征收办公室,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村民:一夜间价值数百万元果树因征地被推平
周兆兴对澎湃新闻说,就在村民们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征地审批文件的过程中,2013年10月21日夜间,包括自己家在内,三农户土地上的林木果树被人恶意破坏,损毁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经评估,损失共达数百万元。而这之前,周兆兴与其他刘家村村民正在就征地流程是否合法、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标准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与香坊区政府、朝阳镇政府争论。
刘家村村民王恒对澎湃新闻称,被毁果树的三家农户中,自己的损失最为严重。近2亩地中的 30多棵李子树在去年10月21日晚被人蓄意破坏。“那天晚上雾霾很严重,5米之外都看不见人,如果不是天气恶劣(我没在意),我的树也不会一夜之间被人推平”。王恒说,李子树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一年下来能有近4万元的收入。但如今树也没法种了,自己只能靠给附近开发区的工厂打零工谋生。
另根据周兆兴对澎湃新闻记者的描述,事发次日清晨,他们发现果林地被毁后第一时间报警。当地朝阳镇派出所民警到现场简单询问后认为是政府行为,不予立案。而镇政府又不承认和事件有关系,让村民重新到派出所报案。此后村民们多次联系香坊区政府。去年11月27日,时任香坊区副区长张富贵对被毁果树的村民表示,作案的人应该是“利益相关方”,农民按理说不会去毁坏自己家的树木。
周兆兴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当时张富贵承诺一旦查实是何人所为,肯定严惩并且赔偿村民的财产损失。去年11月30日,朝阳镇派出所对此事立案,但之后一直未给村民任何答复,案件至今毫无进展。
澎湃新闻记者8日拨打张富贵手机询问被毁果树一事的进展,对方得知澎湃记者所问之事后立即挂掉电话,之后电话便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朝阳区派出所王姓值班民警称自己不知情,因派出所共有4批民警轮流值班,他并不知道是谁负责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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