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中午11时,有33名绥芬河出租车经营者在北京王府井大街聚集,反映绥芬河市出租车经营权改革问题,其中27人服农药。经诊治,27人均无生命危险,已有18人出院。
记者从绥芬河市委宣传部获悉,事件发生后,北京医疗部门和警方第一时间将涉事人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黑龙江省信访驻京工作组和绥芬河市在京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会同北京警方开展工作。同时,绥芬河市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议,研究处理措施。市政府市长和分管市领导赶赴北京,会同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处理此事。经诊治,27人均无生命危险,截止4月5日上午,已有18人出院。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2011年3月,绥芬河市开始实施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改革。全市1258台车辆有879台车辆参与了改革,实行了公司化经营。379名未参加公司化经营改革的个体经营者,在经营期到期后要求继续进行个体经营。绥芬河市先后采取了动员出租车公司降低承包费用、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个体出租车经营者组建股份制公司经营等措施,又有89名个体经营者加入实体公司经营。目前仍有部分人员坚持个体经营,执意通过上访方式解决问题。
绥芬河实施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改革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国家鼓励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于国家资源,不能由任何单位或个人无限期地占有和使用。变卖、炒卖出租车经营权是违法行为。
绥芬河市将依法依规妥善解决问题。 (记者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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