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基隆港务警察局台北分驻所李姓警员前年执勤时,被翁姓主管发现他偷玩手机,他不满被纠正,当场怒骂4字脏话,被一状告上法院,他辩称“我是对天空发泄”,仍被判拘役20天,民事部分还得支付5万元(新台币,下同)。
判决书指出,李姓警员去年8月某天傍晚于台北港管制站值守望勤务时,拿出手机把玩,未落实人车检管,翁姓分驻所长发现,立即上前劝诫指正。
他不满被纠正,反问“你有看到吗?”翁姓所长回“你有办法拿手机照我,就表示你就在玩手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李员当场怒骂4字脏话,直说“我拿出来也不行”。
翁姓所长认为周遭还有其余值勤同仁,觉得名誉遭到损害、羞辱,依妨害名誉罪嫌告上法院,附带民事赔偿。李员庭间辩称,只讲一个“干”字,没有侮辱的意思,“我只是对天空发泄情绪”。法官审酌,李员不满纠正,口出侮辱之言,犯后也曾向所长表示歉意,但双方迟迟没有达成和解,判拘役20天。
翁姓所长事后要求50万元精神赔偿金,但李员认为金额过高无法负担。民事庭法官也认为50万元过多,判李员须付5万元。一个脏字代价1万多元,令他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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