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10月20日获悉,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战斗英雄邱少云同志的胞弟邱少华因病医治无效,于20日凌晨4:38分在重庆铜梁病逝,享年86岁。生前,老人等来了烈士名誉权案的胜诉结果。
9月29日,邱少云名誉权案代理律师向病床上的邱少华老人传达判决书内容。那一天,老人特意嘱咐家人为其换上了正装。
9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9月29日,第三个烈士纪念日前夕,邱少云名誉权案代理律师胡忠义专程从北京前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将该案一审判决书送到了邱少云烈士胞弟邱少华的手中。彼时,老人已病倒在床。得知即将拿到判决书,那一天,邱少华老人特地嘱咐家里人帮忙脱下病号服,换上了正装。当中国青年网记者进病房时,老人看起来非常虚弱,仅能勉强倚靠在摇起的病床上。但在收到判决书那一刻,86岁的邱少华老人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一下子坐了起来,用家乡话连说了两个“高兴”。他还通过中国青年网向此案付出辛勤努力的人们表示感谢。
“当初就是为了维护英雄的形象,我们才作出了起诉的决定,目的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此案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年轻人对英雄的崇敬,革命先烈的形象不容污蔑!”邱少云的侄子邱光兵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其叔邱少华一直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一年多的漫长等待,让他身心疲惫,得知宣判结果后,一病不起,住进了医院。
邱少华是家中年纪最小的孩子,上面有三个哥哥,邱少云排行老二。父母先后去世,邱少云四兄弟从小孤苦伶仃。
2015年4月,邱少华老人在接受采访时曾向中国青年网记者回忆起自己与二哥相处的那些时光,“家里的叔叔伯伯帮我们兄弟几个在外头找活干,大哥邱东云被地主拉去放牛,后来,三哥邱少全为生计也去为地主做长工,很少回家。1945年,我和二哥邱少云一起包了一块耕地种稻谷。”邱少华告诉记者,由于长期挨饿,那时的他瘦骨如柴,个头只跟锄头一般高,大部分农活便都落在了二哥邱少云肩上,“二哥对我很照顾,重活累活都是他做。而且,他宁愿自己饿肚子也要多给我一些吃的。”
“后来,二哥被抓了壮丁。”在家乡藕塘湾送别二哥的邱少华不曾想到,那次见面,竟成了永别。直到1949年,四川解放。解放军从壮丁营中救出了邱少云。同年12月25日,满怀感激之情的邱少云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而后,邱少云作为一名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10月,邱少云英勇牺牲在朝鲜战场。
“有一天,邻居去赶集,在黑板上看到了二哥牺牲的消息。”那时的邱少华正在田间插秧,“你家邱少云牺牲在朝鲜战场了”,这句话像刀子一样插在他的心头。
中国青年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奔赴朝鲜的前一天,邱少云给家里寄了封信。邱少华老人生前曾告诉记者,这是二哥唯一的家书。邱少云在信中告诉家人,“前些日子,我报名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明天就要到朝鲜去打美国佬了。我在朝鲜多打美国佬,你们在家里要把分的地种好,多打些公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我决心杀敌立功,带着光荣花回来看你们。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而今,这封信陈列在重庆铜梁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抗美援朝,保家卫国。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英雄人物名誉权等人格权益典型案例,维护邱少云、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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