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7日电(记者王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开发文表示,内蒙古政府决定于5月1日零时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据介绍,此次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不包括BOT等经营性未到期二级收费公路和一级一幅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停止收费后,内蒙古各盟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将在15日内拆除道路收费设施。停止收费后,公路后续所需养护经费将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内蒙古各级财政列支,以确保公路应养尽养、足额列养、运行畅通。
记者从内蒙古交通厅了解到,各盟市计划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现有债务盟市承担部分纳入政府性债务,并列入财政预算偿还工作。此外,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还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内蒙古将按照“转岗不下岗”的原则,确保“人人有去向、不增加社会就业压力”。涉及人员将优先在已建成和新建的高速、一级公路收费站安置。
内蒙古社科院公共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张敏分析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收费公路政策对加快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地区过度依赖“贷款、收费”筹集资金,公路通行费负担重等问题日益突出,逐渐成为增加物流成本的因素。“此次内蒙古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取消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充分体现了内蒙古政府让利于民的魄力与决心,有助于社会大众更加充分地享受内蒙古交通改革的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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