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重庆市开了一场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这场会议要求,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要加强线索摸排,积极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这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前几天聊了这个专项斗争,这是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文件开启的行动,力度之大以往少有。来看看半个月内,各地是如何部署推进的。
为期3年10类重点
先来说背景。
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月5日,公检法司又联合发布“最后通牒”——《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这个通告称,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严惩。
不过,因为当时通知并未全文发布,外界并不得知中央部署这场扫黑除恶斗争的更多信息,比如持续的时间多久,再比如重点打击的人群。
随着各地快节奏的部署,更多的信息被披露。
比如黑龙江、江西、河南等省份的扫黑除恶的部署中,都提到了这场专项斗争的时间“为期3年”。而从内蒙古的相关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中央扫黑除恶有“十类打击重点”。
具体是哪十类?《法制日报》曾作了披露,包括:
“黑村官”、“村霸乡霸”,以及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欺行霸市的“菜霸”“行霸”等;
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涉高利贷非法讨债,“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
涉“黄赌毒枪”的
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由黑恶势力操纵的黑导游等;
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的帮派势力;
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威胁政治安全的黑恶势力都不放过
不过,在中央部署的前提下,各省也针对自己的特点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比如内蒙古。
内蒙古在十类打击重点的基础上,还梳理了土地草场承包矛盾纠纷多、矿产资源开发恶性竞争激烈、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突出、农闲时间较长赌博屡禁不止、物业管理存在垄断经营等可能引发的涉黑涉恶问题。
再比如河南。
河南的打击重点是12类。其中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等。
重庆的打击重点也是12类,不过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威胁政治安全的涉黑势力也是江西打击的重点。江西在部署中要求,聚焦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等18类重点。
在中央部署的基础上,浙江还进行了细化。
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其中提到了11类线索举报范围。
其中第一个就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此外,浙江还列举了重点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各地公安机关收网
各地公安机关的前期部署也在陆续收网。
比如浙江。
浙江省公安厅从2017年11月下旬就开始部署以农村黑恶势力为重点的黑恶犯罪线索摸排专项行动。
1月26日晚,浙江全省公安机关开展“2018钱潮一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统一收网,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
当地媒体报道称,这次行动破获案件5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缴获非制式枪若干支、管制刀具250余件等一批作案工具。
还有河南。
1月25日至2月1日,河南调动上万名警力,对前期掌握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和人员开展第一轮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81人,打掉3个涉黑团伙和118个涉恶团伙,破获837宗各类案件,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13万元。
陕西与河南不谋而合。
陕西省公安厅1月25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收网行动,到2月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团伙202个,抓获黑恶犯罪涉案人员1426名,破获黑恶犯罪案件532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21万元。
内蒙古紧随其后。
“近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集中抓捕行动,对在侦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收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对外发布消息称,内蒙古共打掉涉黑涉恶势力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8人,破获案件48起,缴获枪支1支,查封、冻结涉案资金80余万元。”
以上是2月9日媒体的报道。
山西首例涉黑案件宣判一人被判死缓
一批涉黑的犯罪分子也在陆续被宣判。
2月10日,十九大后山西审理的第一起重大涉黑案件宣判,这起案件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西宣判的首例重大涉黑案件。
运城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自1993年以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被告人张保民、张成俊、李金玉、王红贵、景春凯、侯金江为骨干,在运城市闻喜县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残害百姓,控制当地相关行业,共同或分别实施犯罪74起,违法行为14起,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抽逃出资罪、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等16个罪名。
判决的结果是:
1人死缓,4人无期,其他4人获刑20年、12年、10年和8年。
其中,判处死缓的是张保民。
他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无期的是侯金发、侯金海、张成俊、李金玉。
法院认为这4人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抽逃出资罪、倒卖文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
资料| 各地党报、法制日报、中新网、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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