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12月13日,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清晨7点,解放军三军仪仗队,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将国旗缓缓升到旗杆顶端,后又慢慢降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下半旗致哀。
今天上午10:01,当警报在全城响起,如果您正行走在路上,请您停下脚步;
如果您正在刷手机,请您暂时放下;
如果您正在办公室工作、正在教室上课,请您起立;
如果您正开车在途中,请您停驶鸣笛......
无论您在哪里,在做什么,当你听见警报响彻全城,请伫立一分钟,为81年前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默哀。
今年的12月13日,也是全国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开始施行的日子。
作为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确立,在国家公祭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方面填补了立法空白。
鸣放警报时所有人都需要默哀吗?参观国家公祭设施时,哪些事情不能做?对“美化侵略战争”的人该处以什么刑罚?……
现在,所有问题都有了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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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不只是民族的悲怆,还有落后必亡的训诫;纪念,从不为宣扬复仇的怨念,只为许下复兴的心愿:吾辈当自强。
愿和平,祈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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