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1月12日电 (赵朗)记者12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2018年西藏审结煽动分裂国家、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等案件25件25人。
当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作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8年,西藏共受理各类案件3万余件,审执结2.7万余件,同比分别上升30%以上,审限内案结率达99.18%。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78件,审执结527件,同比分别上升逾50%。
索达说,西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8年,审结刑事案件2524件3007人,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涉非法组织、涉黄赌毒等案件268件360人;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审结一审职务犯罪案件49件55人。
他表示,西藏不断保障民生改善,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审执结涉民生案件3495件、标的额(买卖合同中,买卖物品的总价款即为该合同的标的额)1.75亿元人民币。
他提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严厉打击极少数打着民族关系、宗教旗号,恶意炒作涉民族因素敏感案事件等人员,审结相关案件32件33人。
近年来,西藏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7件、民商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4件,强化对西藏绿水青山、冰天雪地的司法保障。
索达还总结,西藏全区法院收结案件以民商事案件为主,按地区统计,收结案量为拉萨最高,那曲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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