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期末考试结束,家长拿到学校发放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但打开一看发现,这份报告书上除了记录着孩子的学习成绩外,竟然还有童装店的广告。
素质报告书上的广告 本文图均为 红星新闻 图
这份印有童装店广告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出自四川南充市南部县第二小学(以下简称“南部二小”)。1月24日,记者采访获悉,此事被网络曝光后,当地教育局随即介入调查,并责成该校通知各班不再发放该素质报告册,同时要求已经发放素质报告册的班级立即回收并销毁。
目前,教育局正在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网曝:期末“综合素质报告书”封底印童装店广告
最近几天,一则“南部二小你缺钱吗,成绩单都拿来打广告?”的消息,在网上引发众多关注。
据网友爆料称,南部二小期末考试结束,学校发给孩子家长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中,有整整一页全是当地一家知名童装店的商业广告。
记者在该校学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上看到,“报告书”共分为4页,首页封面图系学校的校园图片,第二页是关于学生的行为习惯评价表,第三页系学生的成绩报告单以及老师的寄语,右下角落款日期为2019年1月20日,并盖有“南部县第二小学”的印章。
素质报告书封面
第四页,系整个“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的封底。不过,该页面完全是某童装品牌的广告,除了图片外,还附有该童装品牌在当地3家店铺的地址以及电话。广告中还提到,期末考试各班前3名的学生,可凭成绩单在该童装品牌的其中一家店铺免费领取礼品一份。
有网友质疑,童装店的商业广告印在发放给学生的“综合素质报告书”上实在不妥,领到手的“不仅是成绩单,还是传单”。
调查:“素质报告书”已回收,学生目前暂未领到成绩单
1月24日,记者前往南部二小采访,该校学生已经放假。
在学校门卫室,记者瞥见一个袋子里,装有该校一年级学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门卫室值班人员证实,只有一年级的学生领到了“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事后,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将收到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交回学校,有些是放在门卫室,有些是直接交回到班上,原因是这些“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上有广告内容。
一名在该校就读的高年级学生向记者证实,自己和其他年级的学生一样,目前还未拿到成绩单,因为“老师说还没有写好”。
当天中午,记者前往涉事童装品牌的其中一家店铺。一位店员承认,该童装品牌在南部二小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上打广告,但并未涉及广告费用等经济利益,如果学生的成绩在班上排前三名,可以到店铺免费领取一份礼品,比如说笔袋、铅笔等文具用品。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学校的杨校长,他承认目前已经将发出去的“素质报告书”进行回收,随后称自己正在开会便挂断了电话,记者就采访内容通过短信的形式发给杨校长,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
回应:责令学校回收并销毁带广告“素质报告书”
2018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就曾下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通知》中提到,近日,山东菏泽市开发区交警大队联合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时,菏泽万达广场及菏泽市广播电台经济文艺广告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印有菏泽万达商业广告的小黄帽和红领巾,性质恶劣。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此事进行了严肃查处。各地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1月24日,记者从南部县教育局获悉,接到网友的举报后,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开展调查。经核实,“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的背面印有商业广告属实。
目前,南部县教育局已经责成南部二小通知各班不再发放该素质报告册,同时要求已经发放素质报告册的班级立即回收并销毁,教育局将就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南部县教育局通报
无独有偶,广告“入侵”的不仅仅是成绩单,还有奖状。
奖状上印眼科广告:可别是“精准营销”
据报道,1月22日,有网友在郓城贴吧爆料当地小学生奖状印有眼科广告。奖状上的广告主“梁堤头眼科”表示,奖状不是他们发给学校的。山东郓城县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回应称,因奖状数量不够,老师找到12个“广告”奖状补发给学生,目前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奖状印上眼科广告,有商家名称、电话与地址,并已经印发出去,不管何种原因,都是事实上的广告行为。
此举有违教育的伦理操守暂且不说,更是有违法嫌疑。《广告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奖状也有教具属性,而眼科相关信息则带有商业性质。
或许涉事的学校没有为眼科商家做广告的本意,如当地教育部门初步调查回应,涉事学校因为奖状不够,教师找到12个“广告”奖状补发给学生,而“被广告”的商家也表示奖状不是他们做的,似乎是个别老师不经意摆的广告“乌龙”。
但就算这些都属实,也不等于行为的集体无意识。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印着广告的奖状不是假的。
从广告“广而告之”的逻辑看,奖状不过是搭载广告“分发”的工具,与常见的教材“夹带”广告都是一样的。不排除像城市牛皮癣一样存在外来的“手”。常见的形式是:商家委托文具用品商家,通过文具流通定向发布广告,文具用品商家收取广告商家的费用,然后以优惠的价格销售,吸引学校和学生消费,实现所谓“双赢”,也达到了广告入侵的目的。这起个案到底如何,还有待细究。
在这起事件中,不宜过早断言是哪一方的锅。但这不失为广告入侵校园的一个缩影。
在有些人眼里,小学生虽然是未成年人,却也是潜在的消费者,有相对固定的消费领域,且是集中人群。所以,他们也是很多商家竞争觊觎的“蛋糕”。时下,在很多学校里,都能看到各式广告,如教辅资料、教育培训等。出现眼科广告也不稀奇,毕竟,青少年是眼疾治疗与护理的重要人群,校园具有定向广告投入的巨大价值。
也正是基于这些乱象,去年5月,教育部曾印发《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说到底,广告搭车进校园,现象在校园之内,但问题还在校园之外。鉴于此,除了中小学校园乃至教育部门要设置广告入侵的防火墙之外,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管与执法也不妨更具针对性。《广告法》中有对违规广告行为的惩罚,而对于那些个案,监管部门也不宜作壁上观,该处理则处理,让学校离“净土”更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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