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一黑社会组织受到法律制裁
以王某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非法手段操控选举并长期把持村委会主任职位,为介入工程建设、扩张势力范围,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为非作恶,多次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随着法槌落下,我市彻底摧毁了这一长期盘踞在临潼渭北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力地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伸张了公平正义,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操控选举把持村主任职位
打击竞争对手,欺压、残害群众
2008年9月,王某渡因之前与吴某军、王某光、姚某等人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王某渡伙同他人在临潼区北田地区非法采沙卖沙取得原始积累。
2009年,因与他人争抢土方拉运工程,王某渡纠集吴某军、王某光等多人在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办滩王村砍人、砸车,实施寻衅滋事活动,初步确立了其在临潼北田地区的强势地位,形成非法影响。
2011年7月,王某渡纠集王某勋等人成立西安渭北信丰蔬菜专业合作社放贷谋利。2012年至案发,王某渡两次利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机,采取非法手段操控选举,长期把持了临潼区北田街办滩王村村委会主任职位,在临潼北田地区形成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介入西安临潼渭北开发区工程建设,王某渡、王某勋等人先后注册成立了西安北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北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北秦物业有限公司,吴某军听从王某渡的指挥,召集社会闲散人员,打击竞争对手、欺压、残害群众,为组织谋利提供非法暴力支持;王某宁接受王某渡的安排,负责协调管理北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工程的人工、机械。
纠集多人实施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扩张组织势力范围,王某渡还利用前科共犯、同学、同乡关系,纠集骨干成员,壮大势力,以采沙卖沙、放贷、承揽工程为主要获利手段,积极实施了一系列为争强斗胜、聚敛钱财而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王某渡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自该组织成立以来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通过非法采沙卖沙、放贷、承揽工程,以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该组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肆意伤害他人,欺压群众、打击竞争对手、强索他人财物,长期把持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职务,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临潼北田地区和建筑工程领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1月30日,临潼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被告人王某渡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一案。被告人王某渡, 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8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1年。
原标题:净化社会环境伸张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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