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朱晓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6年10月17日,朱晓东在家庭纠纷中,扼住妻子杨俪萍的脖颈,导致杨机械性窒息死亡。杀妻后藏尸于冰柜,对亲人隐瞒三个多月。2017年11月29日上午,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2018年8月23日,二中院依法对朱晓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同日朱晓东提出上诉申请。12月13日,“杀妻藏尸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海高院经审理查明,朱晓东有预谋地杀人,在杀害被害人杨俪萍后一直用被害人的手机给被害人亲友发送微信和短信,进行欺瞒;还通过转账、透支被害人信用卡的方式获得人民币近15万元,供其挥霍;甚至用被害人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与异性约会。后上诉人朱晓东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海高院认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朱晓东虽投案自首,但始终否认自己系预谋杀人,并未真诚认罪、悔罪,其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认定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朱晓东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对检察机关、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予以支持。(记者 余东明 见习记者 黄浩栋)
原标题:上海“杀妻藏尸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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