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5月16日消息,5月14日,网络上爆出一则黑龙江哈尔滨市民举报哈尔滨南岗区城管局办公楼为违建的新闻,一时间引发群众议论:作为拆除违建的执法者,使用违规建设的办公楼。那么涉事办公楼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该建筑该如何处理,5月16日,哈尔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栋建筑的历史由来、该栋建筑是否为合法建筑,以及下一步将如何处理的意见。
发布会上,哈尔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岗分局二级调研员刘鹏权首先介绍了涉嫌违建的办公楼——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号建筑的基本情况。
南岗区建设街1号建筑,位于建设街与马家沟河沿岸交界处,现状层数为三层,现状建筑规模为507.3平方米。经调查了解,建设街1号建筑早在1996年前就是原区属马家沟河堤管理站办公用房(当年也叫内河管理所),后因该办公用房出现危倒问题,经南岗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原南岗区马家沟河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申请翻建,并于1996年1月,向原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提出《关于还建河堤管理站用房和公厕的请示》,申请将建设街1号原危倒公办用房重新翻建成新的河堤管理站用房与水冲式公厕一体的办公、便民服务兼容型建筑。
原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依据当年的城市规划,依法启动了规划、土地审批程序,因该项目原使用性质就为行政办公,与后翻建的河堤管理站用房、水冲式公厕一体的办公、便民服务兼容型建筑使用性质相符,因此原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依据当年审批程序为其规划审批了规划建筑面积324平方米,规划层数二层的办公用房,并向申报单位马家沟河指挥部收取了土地管理费、规划管理业务费、规划费、基准地价费及用地等规划许可证成本费,合计金额38735元,也就是现使用单位南岗区城管局所提供的5张缴费票据。通过核对以上票据经认定项目当年已履行了法定规划、土地审批程序,也就是说当年审批的建筑面积324平方米的二层建筑是合法建筑。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相关手续不完备。
关于目前该用地性质问题。2008年7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哈尔滨市南岗区02荣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该地段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并按行政办公用地使用。2011年8月,市政府为改善城区内河周边的整体环境,对城市主城区内河及周边规划进行了调整,规划方案中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后因项目资金未落实等多项原因,该区域规划未能实施。
随后,刘鹏权代表哈尔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岗分局对该建筑提出了处理意见:
针对建设街1号违法接建的第三层房层,建筑面积183.3平方米建筑,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依法应由规划执法部门给予拆除。
针对1996年已履行审批的建设街1号合法建筑面积324平方米的房屋,南岗区政府提出,如拆除违法建筑后还需对合法部分进行维护与修缮,为了避免“又拆又修”所产生的资金浪费,决定同时启动该区域内河环境规划整治工作,对该建筑一并予以拆除,改建为沿河市民服务设施(公厕)及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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