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多日,奇迹没有发生。翼装飞行女大学生安安之死,震惊了极限运动圈,也震惊了无数普通人。在极限运动方兴未艾的背景下,安安的不幸坠亡值得深思。
因难度大、危险性高、专业性强,极限运动属于典型的小众化运动项目,而翼装飞行则属于极限运动中的高难度项目。因此,和翼装飞行者谈安全,似乎有班门弄斧、多此一举之嫌——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翼装飞行的危险性,没有人比他们更懂得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绝对的,极限运动中任何微小的失误都足以致命,极限运动者对此了然于胸,并因此被称为“理智的疯子”。据报道,酷爱极限运动的安安在参加活动前签了“生死状”,在很早前还签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换言之,对于死亡,她早有预料,早有准备,但选择了“向死而生”。
翼装飞行如此危险,为何依旧不乏参与者?别误读了极限运动,也别误读了这种挑战精神。事实上,极限运动不等于“玩命游戏”,挑战极限也不等于不热爱生命。挑战人类自身和自然的极限,必然存在一定风险,而极限运动的魅力和价值恰恰就是这种冒险精神和挑战精神。目前,多项极限运动已入选奥运会。
尽管不能因伤亡率高而否定极限运动,也不能因安安的坠亡而否定其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和自由,但如何尽可能避免伤亡及其带来的影响,则是一个很严肃很现实的问题。极限运动者可以“为自己而活不后悔”,但任何人都不是独立的存在,“活出自己”的同时也应顾及亲人乃至社会的感受。
在极限运动门槛不断降低的语境下,更应把“量力而行,安全第一”这个常识放在突出位置。此外,立法也应及时跟进,用完善的制度为极限运动护航。当前,我国户外运动领域还没有专门立法,对相关安全事件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处理。接下来,有必要细化极限运动领域的法律法规,用法定条款明确极限运动组织者和参与者需要承担的义务与责任。极限运动需要高度自律,也需要他律监管。
极限运动不会因一次悲剧而停止,但悲剧应为后来者敲响警钟。(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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