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十个部门6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要求确保今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切实解决因学习困难、外出打工、早婚早育、信教而辍学问题。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义务教育作为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普及性、均衡性特征。强制性意味着“必须上”,普及性强调的是“免费上”,均衡性则蕴含“平等上”的追求。“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要达到95%的目标。截至6月14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人数由去年年初60万人减少至6781人。现在看来,目标已初步达成,相关部门为何专门再强调?
从现实出发,尽管目标任务已经初步完成,但受办学条件、地理环境、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西部一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小学毕业年级和初中学生辍学、流动和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仍突出,甚至不排除有人可能“因疫辍学”。十部门在这个阶段再次强调控辍保学,很有针对性,在回应一些现实诉求的同时,也是在表明一种态度:义务教育关系重大,不仅要达成95%目标,更要有“一个都不能少”的追求。
教育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从教育的视角来看,“知识改变命运”,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打通社会阶层流动、促进社会整体进步的重要方式。而从扶贫的视角来看,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正所谓“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国家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也只有扎实抓好教育,让贫困地区的孩子成长成才,才是提高扶贫工作实效的长效方法。
当然还要看到,除了经济困难的因素外,还有因学习困难、外出打工、早婚早育、信教而产生的辍学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多管齐下,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比如,建立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制止早婚早育等现象,破除“读书无用论”的怪论等。总之,青少年不能预见自己的未来,让他们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是正确的引导、负责任的体现。
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事关脱贫攻坚的成效和全面小康的成色。接下来,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将控辍保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预期目标。(扶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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