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广东佛山,两条未被人牵绳的狗,在大街上追逐飞奔。长长的狗绳将一名老人绊倒在地。被绊倒的老奶奶头部着地,已经过世。
不过一眨眼的工夫,站在路边的老人,就因为远远跑来的两条狗,无辜丢了生命,真可谓飞来横祸。牵狗的女子并没有理会倒在地上的老人,而是立即离开了现场。
如果是开车撞人,这就是典型的肇事逃逸了;但狗不是车,因此也没有肇事逃逸一说。不过,未尽救助义务,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实在是不应该。
养狗人就要尽到养狗的义务,禁养的大型犬不能养,没栓绳的狗不能上街,拉不住狗的人就不要独自去遛,这些既是生活常识,也是很多地方法规的明确规定。不过,各地落实情况不同,有的地方真的去查了,更多地方却停留在纸上。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照样养,没栓绳的狗照样上街,该被捡拾的犬只粪便随地都是。法律的尊严在于实施,养狗这件事,需要严格执法。
文明养狗不能仅仅诉诸道德,期盼养狗者的素质自行提高注定不靠谱。既要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更要常态化严格执法,像约束司机开车一样约束养狗行为。
这些年,与犬只相关的悲剧不断发生,让人深感痛心。事实上,关于文明养狗的讨论,早已是公共舆论的老生常谈。在总结各地“最严养狗令”实际效果的基础上,很有必要适时立法,真正将规范养狗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养狗人更要明白,你眼中可爱的宠物,对于别人而言却很可能就是灾难之源。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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