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华清宫附近发生大量环卫工堵路讨薪事件。
据报道,这些环卫工人被拖欠了长达五个月的工资,总计约300多名环卫工参与了此次维权行动。
临潼区城管局环卫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环卫工作已经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由于政府财政紧张,未能及时支付给该第三方公司的费用,导致第三方公司也未能按时发放环卫工人的工资。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此问题,并承诺将在月末将欠款支付到位。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赤裸裸践踏!政府部门怎么能以“没钱”为借口来拖欠最底层劳动者的血汗钱?如果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不能保证。
也有网友认为,一有困难就拿“没钱”当挡箭牌,这样的回答太不负责任了!政府应该优先考虑的是民生问题,而不是其他无关紧要的事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拿出实际行动来解决问题,不要让这些辛苦工作的环卫工人再寒心了!
那么,在政府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因为资金不足而暂停或延迟支付公共服务人员(如环卫工人)的工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即使遇到财政困难,也不能成为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理由。
对于公共服务类岗位,尤其是像环卫工人这样直接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群体,更应该确保其工资按时发放。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必须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此外,《劳动合同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强调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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