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发布客户端消息,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5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此外,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前报道——
1月4日,有网友发文称,其怀孕的小姨在1月1日晚7时肚子疼,打120一直占线,拨打110后小姨被送去西安高新医院,送到医院已是晚上8时多。
网友称,小姨到医院却无法就诊,因被告知核酸检测超过4小时。因耽误太久,小姨大出血。“医院看实在不行了,才接诊的。送进去手术室,结果8个月的孩子就因为治疗不及时,导致流产了。”
官网简介显示,西安高新医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股份制综合医院,2009年8月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2017年6月通过三甲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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