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3·20”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北予以刑事拘留。
刘某北,男,31岁,籍贯魏县,现住邯郸市丛台区,某单位职工。经查,刘某北长期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3月20日因超量服药,酿成祸端。
邯郸警方表示,将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惩处犯罪行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前报道——
据央视新闻报道,3月20日16时40分左右,邯郸市人民路与滏河大街交叉口西南侧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事故,一辆白色福特牌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撞上多辆非机动车,现场14人受伤,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迅速到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已有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当场被控制。
来源:“平安邯郸”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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