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民反映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及顺义120急救分中心延迟救治致患者死亡。顺义区政府27日回应,已成立调查组全面彻查,并对顺义急救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停职。通报全文如下:
顺义区启动对顺义120急救分中心延迟救治急症患者问题的全面调查
针对反映顺义区医院及顺义120急救分中心延迟救治致患者死亡的问题,顺义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卫健委在获知该信息后,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连夜进驻顺义区医院及顺义120急救分中心,对事件当晚急救调度情况、急救反应时间、院前救治过程、院前院内急救对接等展开全面彻底调查。现已对顺义急救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停职,接受调查。
区卫健委已与逝者家属取得联系,沟通有关情况,对患者不幸离世表示沉痛哀悼,对逝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并积极开展善后工作。区政府将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进行检查整改,加强对院前急救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认真查找漏洞,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顺义区将对此事件全面调查,一查到底,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绝不允许因任何原因耽误对病人的急诊救治。
有关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
顺义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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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120疫情中拖延急救,32岁青年管控区苦等54分钟死亡
我叫宋*武,北京市怀柔区人,是一名农民,也是一名退伍军人,为给不幸去世的儿子讨回公道,特向北京市政府举报、向社会各界反映北京顺义区医院(顺义区急救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严重玩忽职守,拖延急救,害死我32岁的儿子。
宋*新是我的独子,32岁,租住在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后俸伯村平安街93号青年公寓,2022年5月11日凌晨因突感胸闷、胸痛,难以缓解,于3:38给120打电话求救,120接电后,先是告知我儿子其居住地属于顺义区划定的疫情管控区需向村委会报告,又于3:44来电告知我儿子急救车在南彩镇(距后俸伯村约3公里),急救人员正在穿防护服准备出发,且正在联系接收医院。我儿子强忍疼痛,等候至4:03(距求救后25分钟),120又来电告知顺义区医院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接收患者,正在联系区妇幼医院。此时,我儿子身体更加难受,为了及时迎接急救车,主动在几分钟后由女友陪伴下到楼下等候。两个年轻人在凌晨的大街上又苦等15分钟,一直没有等到急救车,此时,我儿子病情突然加剧,于凌晨4:21(距求救后43分钟)摔倒在地失去意识。其女友一边对我儿子进行人工心肺复苏,一边再次紧急拨打120工作人员电话求救,但直到10分钟后,120急救车才于凌晨4:32到达现场,距我儿子首次向120求救已经过去54分钟。据我儿子女友回忆,120工作人员将我儿子搬上急救车后,没有对我儿子持续进行心肺复苏,也没使用除颤仪进行抢救,急救人员还在车上告诉她,顺义区医院能否接收患者仍不确定。凌晨5:00左右,急救车到达5公里外的顺义区医院,医院没有急救人员立刻对接急救车、转运患者,急救车上工作人员又与地面人员进行数分钟沟通后才将我儿子送入急诊室,此时,我儿子早已没有呼吸、心跳。顺义区医院急诊室对我儿子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抢救,完全没有效果,于清晨7:30左右宣布我儿子死亡。
(倒地后监控视频截图如下)
顺义区急救中心是顺义区医院内设机构,承担120急救任务。从顺义区医院到我儿子驻地只有5公里多,按凌晨4、5点钟路况,从医院出车到达我儿子驻地只需10分钟左右,如从120告知的南彩镇出车,到达我儿子驻地只需6、7分钟。如果顺义区急救中心在接到我儿子首次求救后,能第一时间按北京市院前急救相关规定及时(4分钟内)派出急救人员,我儿子将有足够充分的时间安全到达顺义区医院,但令人气愤的是,顺义区急救中心以没有协调好接收医院为名迟迟没有派出人员对我儿子进行急救,也未在电话中指导我儿子进行科学自救,而顺义区医院先是因为我儿子来自疫情管控区拒绝接收,后又没有提前做好抢救准备,与急救车及时对接,最终延误了我儿子原本十分充裕的急救时间,使他不幸殒命。
我儿子生前身体健康,从未得过大病,按北京目前的医疗急救水平,他这样的患者只要安全到达医院完全不会出现生命危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北京市政府明确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和延误诊疗,要确保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但我儿子就是因为顺义区急救中心、顺义区医院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不落实政府要求,丧失了年轻的生命!顺义区医院(急救中心)的做法不仅害死了我儿子,给一个只有独子的农民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也给抗疫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抹了黑!
为此,我强烈请求市政府:一是立即调查公布事实真相,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督促相关单位立刻整改,真正落实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不要再给老百姓带来伤害;三是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正式向我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责任,对我进行民事赔偿。同时,我也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此事件进展,帮助、支持我维护正当权益,讨回公道!
以上陈述均有人证、物证佐证,我愿对所有陈述的真实性负责任,我愿随时配合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调查事实真相。
举报人电话:1371615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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