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近日,赣州蓉江新区公安高校园区派出所侦破了一起买卖伪造国家证件案。两名购买假证为孩子办理入学的家长,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前不久,高校园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学教务处工作人员报案,称其在审核新生报名材料时发现一名家长提供的户口簿等证件存在异样,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涉案证件取回,并依法传唤当事人熊某煌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翻看户口簿,民警发现上面存在多处明显错误,经过户籍系统查询发现该户口簿在系统中并不存在,确实是伪造的证件。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熊某煌承认了户口簿和房产证,均是几天前通过侄子廖某斌找人办理的假证件。
随即民警依法对廖某斌进行传唤,到案后廖某斌对帮助熊某煌购买办理假户口簿、假房产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熊某煌、廖某斌因涉嫌买卖伪造国家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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