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速览
●目前发明专利审查平均周期已缩短至16个月。
●发明专利结案准确率达到94.2%,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提升至86.3。
●加快梳理盘活高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系统解决专利“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的问题。
●电动汽车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重点企业全球有效专利量已经超过10万件,并且呈逐年快速增长势头。
12月11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批准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明确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出台背景和思路
司法部:
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2年2月5日,我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加入书及声明,该文本已于2022年5月5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为了保证新修改的专利法有效实施,适应加入上述国际条约的需要,有必要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司法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
强化行政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
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进一步加强了专利行政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专利行政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就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药品专利侵权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等作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具体包括:细化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完善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制度,明确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界定标准等。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还将有权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主体扩大到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和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拓展了专利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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