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 杨有宗、谢希瑶)国务院近日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朱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扩大金融服务对外开放是总体方案赋予上海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供有利条件。
朱民认为,总体方案中关于金融服务扩大开放举措有三个特点:拓宽数字金融服务在国际经贸往来中的应用场景、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的能力、提升上海金融市场和产品面向国际的服务水平。
谈及拓宽数字金融服务在国际经贸往来中的应用场景,朱民说,主要是加强前沿技术在电子支付、跨境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具体运用,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加强金融数据要素价值实现,在国家数据安全管理框架下开展金融数据跨境流动,为内外资金融机构在沪开展集团化协同经营提供便利。
在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的能力方面,朱民说,通过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上海总部经济跨境投融资服务水平。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探索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为各类主体开展“走出去”和“引进来”业务提供更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
“总体方案要求上海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实现资金在自贸试验区与境外依法有序流动,这是上海多年来想做而没有完全做成的事。”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张湧表示,相关政策将直接推动跨境投融资、离岸金融、跨国公司总部经济等加速发展。
朱民认为,落实总体方案将有助于提升上海金融市场和产品面向国际的服务水平。主要是建设再保险“国际板”,实现我国再保险市场由“单向开放”向“双向开放”转型升级。加大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人民币计价的跨境资产转让品种、开展国际商业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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