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出炉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1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门有关负责人结合《意见》介绍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表示,围绕外资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出台了《意见》,提出了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措施,以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加快落实本次《意见》,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意见》具有4个主要特点
谈及此次发布的《意见》,陈春江表示,总的来看,《意见》具有4个主要特点——
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等。
提升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等。
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支持先进制造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等。
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关税减免政策提供便利等。
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质量
制造业是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人姚珺介绍,今年上半年,在世界经济恢复放缓、全球跨国投资低迷的大背景下,中国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8.8%。“这表明,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是足的,中国制造业的广阔空间也将为外资企业带来持续的盈利空间。”姚珺说。
姚珺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切实做好制造业领域外资工作,持续放宽制造业外资准入,目前中国一般制造业领域已实现全面开放,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全面清零,汽车行业自2022年起全部取消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同时不断优化服务保障,通过建立“直通车”“绿色通道”等机制,不断加大对制造业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力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保障重点外资项目进得来、落得下、经营得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意见》中的各项任务。”姚珺说,持续加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中贯彻“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落地、运行中存在的困难。认真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投向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质量,优化外资布局。
优化政府采购领域投资环境
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外资企业广泛关注的问题。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介绍,政府采购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也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部高度重视优化政府采购领域外商投资环境,努力消除政府采购中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符金陵表示,近年来,财政部重点开展了3方面工作,包括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财政部将按照《意见》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好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金陵说,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以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努力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明确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着力保障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邱海峰)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