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姜琳、李延霞)国务院日前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树立了普惠金融的国家战略。规划如何落实,未来该怎样做微小、确切而有幸福感的金融,使每个人、每个小企业都可以在金融的帮助下实现自己的梦想?15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财政、税收等政策上将会有哪些支持?
答:一是完善货币信贷政策。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二是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推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网点建设。有序开展小微和“三农”专项金融债的申报和发行工作。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和“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扶持小额人身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拓县域市场,对中西部设立省级分公司和各类分支机构适度放宽条件、优先审批。
三是发挥财税政策作用。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完善、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四是强化地方配套支持。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问:构建有效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难点,未来五年将如何打造多层次的供给体系,各类机构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答:一是要发挥各类传统银行的主体作用。鼓励大型银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引导邮储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加快设立村镇银行步伐,重点布局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粮食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
二是发挥各类新型机构的补充作用。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统。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依托适宜的租赁物,满足小微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大力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推进建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省级再担保机构,研究论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是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特别是传统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问:银监会在金融服务小微“三农”和扶贫等方面下一步有哪些具体工作措施?
答:一是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普惠金融统计和分析监测体系,探索普惠金融考核评估体系,促进小微企业、三农、贫困人口、特殊群体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有效改善。
二是继续协调完善小微企业各项扶持政策,细化和改进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框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信贷计划、拓宽服务渠道、优化网点布局、丰富服务手段,促使金融资源优先和集中投向最需要融资支持的小微企业。
三是加快开展偏远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强化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加大对涉农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问:针对普惠金融部分重点领域和难点任务,规划将来会重点推进哪些专项工程?
答:一是推动金融知识扫盲工程。以学生、潜在使用金融服务的低中收入人群和老年人为目标人群,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二是推动移动金融工程。推广基于安全芯片的手机银行、手机信贷等移动金融应用及网上银行,提升移动金融交易量,推动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解决物理网点铺设困难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问题。
三是推动扶贫信贷工程。针对贫困人口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针对残疾人创新发展康复扶贫信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信用贷款。
此外还将推进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和助学贷款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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