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不力,就地换人!”四川达州市召回调整29%履职不力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引起广泛关注。
扶贫选人用人不准导致履职不力,其他地方同样存在。“十三五”扶贫的大政方针已定,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开展扶贫,首先要精准选对人。达州市自亮“家丑”,既是对自己扶贫选人工作的一次反省与调整,也为全国扶贫选人提供了一面镜子。
如果说精准扶贫告别“漫灌”、实行“滴灌”,那么,驻村第一书记这支队伍就是一根根“管道”,直接关系着扶贫成效。
只有精准选人,才能精准扶贫。“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级组织是群众脱贫致富的火车头,村第一书记就是列车长。精准扶贫选派第一书记,要完善机制、细化标准、严格程序,划定重点范围、突出履职能力,坚持选贤用能、力戒滥竽充数。重点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他们在农村广阔天地经受了锻炼、接受了考验,增进了感情、增长了才干;重点从后备干部中选拔,他们胸怀使命感、肩负责任感,工作能力强、进取意识强,扶贫惠群众、自身也受益;重点从新提拔干部中选拔,他们想干事、能干事,既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又实现自己心中抱负。同时,注重因地制宜选拔,山区、库区、老少边区,资源禀赋不同、经济基础不同、人口素质不同、发展模式不同,应把脉对症选人,因人因地施策,与相关部门结对共建,精准滴灌、靶向扶贫。
精准选人用人,同样也离不开精准监管。干任何工作,能力不强当然会履职不力,但能力强也可能履职不力,原因是什么?监督不力导致不作为。有的单位不“选”而“派”,一“派”了之,对选派干部日常履职不管不问,致使有的选派干部觉得“做多做少一个样”,驻村少而回城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的选派干部帮助村里跑跑项目、搞搞慰问,其他党政事务很少过问,挂名不出力,在职不尽责;有的确实真脱产、真驻村,但与农民“坐不到一条板凳上”。选对人、用好人,必须健全管理、考核、保障、奖惩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念起监管“紧箍咒”,推动精准扶贫精准实施。
解决了“谁来扶”的问题,“扶持谁”“怎么扶”问题自然迎刃而解。精准选人、精准监管,选派干部才能全部身心驻在村,登门进屋察民情,扑下身子真扶贫,输血造血挖穷根。(曹显钰 摘编自1月19日《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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