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按照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化解钢铁、煤炭等领域的过剩产能。自从2013年4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发布后,相关部门经过多方努力,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过剩产能之路已逐渐清晰。
此次常务会议提出以更加严格的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在近几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9000多万吨的基础上,再压减粗钢产能1—1.5亿吨;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不难发现,同以往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等方式压缩产能相比,此次常务会议更加注重通过安全、环保等指标,为清理过剩产能营造一个较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众所周知,我国企业成份复杂,竞争环境难言公平。一方面民营企业往往较国有企业享有更多的人力成本与环保成本的优势,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在政府的直接与间接补贴上,也往往让民营企业羡慕。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严控新增产能,市场也跌到了冰点,但企业依旧我行我素的生产,其结果是既破坏了市场秩序,又带来严重的污染。而把环保、能耗从可有可无的“软约束”变成 “硬指标”,带来的不仅是指标权重的变化,更是调控思路的进步,以及市场的更加公平。
过剩产能的“三尺寒冰”绝非一日而成,解决起来也异常复杂,不仅牵扯到产能的退出、企业的破产与重组,还关系到银行的坏帐与人员的安置、地方的经济等一系列问题。这就要求决策者有全局的考虑与周密的安排,才能避免过剩产能的出清过程中爆发金融与经济问题。
应该说中央在这方面已有充分的考虑,会议决定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支持金融机构做好呆账核销和抵债资产处置,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支持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相关产权交易市场。一方面强调市场倒逼与环保、能耗的门槛,以便让市场的“无形之手”发挥正确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强调以财政、金融等手段化解风险,用“有形之手”确保过剩产能的出清平稳顺利。
无论是国外的经验还是我们过去化解过剩产能的经验都说明,单靠市场的“无形之手”或是政府的“有形之手”,收效都难如人意。而用好这“两只手”,让市场的力量与行政手段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记者 崇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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