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会议认为,加强关爱保护,使数千万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是家庭和政府、社会的共同责任。会议要求,必须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基层政府、村(居)委会和学校等的安全管理、监督、教育等职责,支持社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关爱服务体系。
这些年,留守儿童的新闻占了不少“头条”位置: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柏树乡柏树村,留守儿童“没事打人玩”,性格的养成与价值观的扭曲令人唏嘘不已;贵州毕节,有4名留守儿童服农药身亡……因为是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爱母爱的关心与呵护,再加上家庭教育的缺乏,让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心理与心智出现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终也造成了一些无法挽回的悲剧。
据悉,我国2010年城市化率是46.59%,而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约33%。这意味着有1.28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及享有城镇居民待遇。也源于此,留守儿童之殇便成为一道无解的难题。这些人,就是这样的一个群体:农村再也回不去了,他们不会也不愿意在家务农;城市又无法融入,这种融入,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于是,他们的孩子便残酷地成了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的问题,是一个极大的社会问题,而且辐射的范围很广。根据全国妇联2008年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总数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留守少年儿童约有4000多万人。数目如此巨大的留守儿童,其安全问题显然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这在任何时刻都不能被忽略与遗忘。但令人遗憾的是,之前对留守儿童的保护,仅仅依靠孩子的亲人,来自政府和社会帮助的力量还是相对较弱。
可喜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要建立强制报告、干预、帮扶等机制,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寄宿制学校等建设。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引导扶持返乡创业就业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这样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无疑是“极好”的,起码,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开始有实在的声音与务实的行动。留守儿童的问题考验着社会发展的良心,对其有多重视,就说明社会的文明程度有多高。
许留守儿童一个“温暖的明天”,应成为新时代下的一种社会共识。对于那些有条件带着孩子去城市的人,社会制度应给予足够的宽容,比如异地高考,或者办理了居住证就可以“同证同权”;对于暂时还没有能力带孩子去城市的人,社会的制度关怀应及时跟上,如建立留守儿童寄宿机制,最大限度地确保对留守儿童心智与身体安全的培育等。如此,留守儿童的未来,才会更加美好。(杨燕明)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