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提出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突出三个工作重点、六大主要任务,确保2020年老区全面脱贫,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老区有近3000万贫困人口
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老区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贫困老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据有关部门统计,老区中的贫困县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近一半,近4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分布在老区,有近3000万贫困人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我们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特别是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
《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对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的起草力求把握了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和引领老区开发建设,把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全过程。二是坚持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推动老区脱贫攻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制定实施精准扶贫措施和办法,推动老区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按照区别对待、精准施策原则,瞄准短板、集中攻关、重点突破,制定实施系列特殊扶持政策措施,推动老区全面振兴发展。四是坚持发扬老区精神,用老区精神启迪和带动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五是坚持做好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衔接,涉及贫困老区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工作路径都注重体现《决定》精神和总体要求,努力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
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各有侧重又互相交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推进老区振兴发展涉及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两方面工作,各有侧重又相互交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为此,《指导意见》突出了三个工作重点:一是突出贫困老区这个重点;二是突出困难群体这个重点。上述两项工作的施策对象主要是贫困老区。三是突出集中解决老区发展瓶颈制约这个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选准主攻方向,实现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提升。这项工作的施策对象包括全部革命老区,主要从改善发展环境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入手,支持老区发展特色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指导意见》从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环境保护、民生改善、转移就业、精准扶贫、改革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主要任务。重点是:一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谋划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确保老区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二是围绕破解区域发展瓶颈制约,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尽快改善老区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围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解决一批突出民生问题,加快推进老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围绕市场需要和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增强老区自我发展能力;五是围绕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打造永续发展的美丽老区;六是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支持老区积极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与“十三五”规划紧密衔接,把老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指导意见》从加强规划引导和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土地政策保障、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政策、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和对口帮扶等六个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支持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在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时,优先将老区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并给予重点支持;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重点向贫困老区县倾斜;完善老区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政策;提高“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加大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与贫困老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实现定点扶贫工作对贫困老区的全覆盖。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真正把老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抓紧研究制定《指导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逐项分解细化《指导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扶持政策,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及其职责任务。把推动落实《指导意见》与“十三五”规划紧密衔接。(记者 赵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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