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农村沼气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村沼气事业。“十二五”以来,中央1号文件多次对发展农村沼气做出重要部署。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42亿元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优化投资安排结构。在中央投资的带动下,经过各地共同努力,农村沼气事业持续快速发展,逐步由过去的以户用沼气为主形成了多元化发展的新格局。
目前,全国沼气用户达到4300万户,受益人口超过1.5亿人。规模化沼气工程已发展到10多万处,出现了一批规模超过1万立方米的特大型沼气工程,大型生物天然气工程也开始建设试点,在集中供气、发电并网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沼气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国建设了10万多处乡村服务网点,覆盖沼气用户70%以上。以沼气设计、沼气施工、沼气服务、沼气装备和“三沼”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化体系初步建立。
发展农村沼气综合效益十分显著:
一是优化了农村生活用能结构,增加了清洁能源供应。目前全国农村沼气年生产量可达160亿立方米,其中约有180万农户用上了管道沼气,有效提升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是减轻了农村面源污染,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据测算,全国农村沼气年处理粪污、秸秆、生活垃圾近20亿吨,有效治理了农村环境污染,改善了农村的卫生条件。
三是推动了农村节能减排。目前全国农村沼气可形成年节约2600多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年减排二氧化碳6300多万吨,未来具有替代1.6亿吨标准煤的能力。
四是推进了循环生态农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节支。全国农村沼气年可生产有机沼肥4亿多吨,沼渣、沼液利用既有利于发展生态农业,也可有效替代农药、化肥施用,每年可为农民增收节支近500多亿元。
“十二五”期间,农村沼气从小工程做成了大产业,把小环境变成大生态,由小项目形成大事业,正从多方面、多角度、多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新时期重要的农村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
二、2015年农村沼气迈出转型升级新步伐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住方式、农民用能方式正在加速转变,农村沼气发展环境、发展方向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户用沼气需求和使用率下降,规模化沼气工程的需求快速增长。针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业农村面临的新形势,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沼气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深入研究,提出了新时期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专题上报国务院。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支持建设了日产沼气5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农村沼气工程386个,并支持了25个日产生物天然气1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型生物天然气工程开展建设试点。
从项目建设和试点情况看,大型农村沼气工程和大型生物天然气工程的综合效益更加显著。
一是有利于适应畜禽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促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更好地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大气污染。
二是有利于适应农民逐步向小城镇、新农村社区集中居住后对生活用能清洁化、便捷化的需求,给农户集中供应高品质的生物质清洁燃气,多余燃气还可以提纯后并入城镇天然气管网,发展车用燃气或工商企业用气,实现高值高效利用。
三是有利于保障工程的可持续运营,大型农村沼气工程致力于将沼气、沼渣、沼液等终端产品开发为商品,来获取合理的经济效益,项目业主有投资工程建设并长期持续运营的积极性。
三、2016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发展。目前已经印发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通知,部署地方抓紧做好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二是实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力争尽快探索总结出有价值、可复制的经验,为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项目建设打牢基础。
三是研究创新政府投入方式,在政府投资补助方式之外,研究通过采取贷款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开展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开展大型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运营,不断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放大政府投资效应。
四是研究完善促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的相关支持政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合力研究沼气工程终端产品补贴、沼气全额或配额保障收购、将符合条件的生物天然气纳入常规天然气管理等相关政策,逐步破除阻碍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发展的行业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
五是编制农村沼气工程“十三五”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发展的总体思路、方向目标、建设原则、区域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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