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实施至今已达八个年头。过去的八年里,每年的3月31日,各级政府部门都有一个法定义务,即依据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过去的年报公布较为分散,对于专业人士来说,查阅浏览就已经非常费时费力,一般公众要想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貌,更会觉得有心无力。随着2015年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专题的开设,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年报有了集中展示的机会。这大大降低了公众查阅浏览的成本,进而使得大家有更多时间对年报进行分析使用。今年中国政府网年报专栏还开通了网友参与功能供网友点赞,并通过年报小百科对年报知识进行了普及。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各级政府部门也开始在年报内容上注重“数说年报”、坦陈问题并细化方向;在表现形式上照顾到各类群体的不同阅读习惯,不断推陈出新。通过对部门和地区的年报进行浏览,发现今年亮点较多,突出的有两个。
一个是统计内容上,国务院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突破了常规的统计类别,在申请来源或主体、申请用途上进行了特别统计。像国家旅游局、信访局和能源局都有类似统计。统计局还提供了申请人的申请用途数据。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相比,江苏2015年的年报则多了申请来源方面的统计,并且非常详细。从统计结果来看,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服务于不同主体的不同信息需求。这其中既有服务于政府部门间的信息需求,来自党政机关的申请有214件;也有服务于政府和企业以及公众中的包括科研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律师等各类群体的信息需求。当然,现有结果表明,来自企业的申请只占申请总数的10.5%(3245件),更多是来自公民个人的申请,占了87%(26833件)。这为江苏未来开展更具本省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依据。
另一个是各地区各部门年报在表现形式上也有一些可圈可点的地方。除了在中国政府网的年报专题页面上提供链接之外,还照顾到不同群体的阅读习惯和感受,通过简版、全文版、视频版等方式进行推送。海关总署就是一例子。在“冗长”的全文版之前,配以简版说明,让读者迅速抓住年报要点。江苏今年也制作了多个版本,考虑到了不同媒介传播上的特点,尽最大可能满足了不同群体获取年报信息的需求。对于一般公众来讲,可读性强的简版更为适合,对于专业人士来讲,全文版则更为适合,不同人群可根据自身需求在简版和全文版间进行自由选择。这样一种多版本的尝试将年报这项常规动作转化成有效提升公众知晓率的途径,值得借鉴推广。
工作无止境。未来有必要在提高年报的知晓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利用率。在年报格式上,可以提供包括网页版、Word或PDF版的多版本供用户选择下载使用。同时,将附表作为年报一项当然和重要组成部分,方便用户研究分析。另外,还有必要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一样,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设置年报子栏目。
当然,对年报的解读不能仅仅停留在年报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年报信息,尤其结合条例实施以来各年度年报的研究,找寻出一些规律和特点,进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比如,通过年报的研读,我们发现,全国层面,各地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的差异性很大。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来看,2015年全年总共收到42083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广东省(69361)和浙江省(68150)不相上下,都逼近7万件,列居前一二名。申请数在3万多件的有上海(32724)、北京(32271)、吉林(31176)和江苏(30846)四省市。浙江省的台州(28437)和温州(23900)两市申请量都是2万多件。从55个有统计数据的国务院部门来看,2015年全年总共收到14966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工信部(131621)申请量排名遥遥领先,占比高达87.95%。申请量达到四位数的有卫生计生委(2278)、工商总局(1759)、外交部(174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558)、住房城乡建设部(1024)五个部门。申请量在个位数的有八个部门,分别是外专局(8)、烟草局(7)、气象局(6)、中医药局(6)、地震局(5)、外汇局(5)、宗教局(4)、测绘地信局(3)。还有同意公开和不予公开等方面的其他详细数据,都值得通过进一步研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乃至条例的未来修改提供依据。(上海政法学院肖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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