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居者有其屋。房地产市场一头牵动着居民中国梦的实现,另一头也事关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去冬今春,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房价飙升、波动明显。对此上海、深圳等地紧急刹车,出台了严厉的调控措施,给过热的楼市降温。与此同时,楼市上涨也在向其他二三线城市传导,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分别有62个和54个,分别比上月增加15个和20个;持平的城市个数分别为0个和3个,分别比上月减少8个和5个;下降的城市个数分别为8个和13个,分别比上月减少7个和15个。
分析上海、深圳等地房价非理性上涨的原因,一方面确实不排除炒作资金的进入,造成短期供不应求的假象,另一方面也存在刚需恢复性释放的情况。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始终是供不应求状态。但是许多三四线城市,则供大于求,需要消化过剩库存。所以,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迫而现实。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就是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是满足多样性、个性化的住房需求,特别是常务会议确定的四项措施,针对性强,有力度,打到了问题的“七寸”。
首先,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这一举措可以去库存,让建成之后空置的房屋尽快利用起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鼓励私人资本参与,特别是鼓励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可以向市场提供多样稳定的租赁房源。当然,按照价格形成机制,供应增多,价格就会下降,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也有重要意义。其次,国务院确定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这是基于市场机制进行激励的重要举措,对于降低房地产市场供应成本又是一个有力举措。第三,实施公租房市场的货币化改革。这是通过补贴方式的改变,更好地发挥公租房的保障作用。最后,政府又确定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这对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环境,意义重大。
我国房地产租赁市场之所以没有充分发展起来,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很多人对于租赁市场缺乏信心。长期以来,租房市场缺乏规范,欺诈现象频出,租房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等举措,可以有效解决租房人不放心、不安全的问题,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总之,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四项举措,就是通过政策引导、监管督促,推动租房市场发展,让很多人能够放弃拼命地买,转向放心地租。(作者: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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