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七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的发布,“家庭医生”成为百姓热议的高频词,相关报道在微信圈进入了“刷屏”节奏。在家门口能解决常见病、慢性病和享受健康管理服务,这是一件好事儿。高兴之余,是否有值得信任的医生、是否有足够的岗位吸引力,分别成了普通公众和医务工作者的最关心的话题。
诊疗水平是吸引居民签约的首要因素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是首要因素。“居民最关心的就是家庭医生的诊疗水平,会不会把病情耽误了?”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副会长陈博文研究员坦言,单从数量上来说,我国医疗卫生体系是呈正金字塔形的;但从人才和技术水平来看,则处于倒金字塔状态,基层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远低于大城市大医院的医生。“没有人才支撑,再好的制度也只能停留在纸上。”
他认为,目前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以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为主,要承担起家庭医生的责任,一方面要通过转岗培训等方式提高其诊疗水平,同时也要鼓励大医院的内科、妇科、儿科等专科医生和退休临床医师下沉到基层。但治本之策还是要尽快补上全科医生的缺口,尽快培养一批经过正规医学教育和全科培训的高素质全科医生,充实家庭医生队伍。
“同时,还要通过医疗团队协同作战来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以提高居民的获得感。”陈博文介绍,《意见》多处强调,鼓励团队签约,家庭医生作为“团长”要擅于整合医疗资源,满足百姓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同时,各地还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实现业务协同,建立“1+1+1”的组合式签约服务模式,方便居民的不同医疗需求。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梁鸿教授提出,要通过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群众主动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这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给予筛诊帮助,即确定患者是否需要看专家;实现合理分诊,即通过预约、绿色通道等帮助患者找到要看的专家;提供防治结合服务,即一对一地进行健康管理与综合干预。”
梁鸿认为,由于签约服务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约居民在享受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多项优质服务的同时,也应遵守协议规定,例如在选定的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进行上下转诊,从而形成有序的分级就医模式。
岗位吸引力是人才“下沉”的关键
签约之后,如何让家庭医生有动力为百姓持续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梁鸿介绍,《意见》里强调了签约服务的绩效考评和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
“从签约服务的提供方来说,收入分配应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实现多签多得、优绩优酬。”这种观点得到业内专家们的认同。梁鸿指出,应加强家庭医生制度的“一体两翼”式的机制创新——“一体”,即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新型服务模式,赋予家庭医生在服务团队中团队管理、考核分配上的自主权力;“两翼”分别是对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提供全方位协同支持和构建补偿激励机制,使家庭医生有动力主动发现居民潜在需求,更好地满足签约对象的多层次健康需求。
谈及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考评的标准,梁鸿坦言,衡量一个团队提供的服务是否到位,就要看有多少居民愿意和其签约或续约。“《意见》中强调,让签约团队之间形成竞争,促进签约服务不断改善。”
除了上述激励机制,专家们表示,我国全科医学发展还处于艰难爬坡的关键时期,正是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时候,提升全科医师的岗位吸引力,还包括薪酬、职业发展、就业环境和社会地位等。(记者 金振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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