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主要债券品种已有24只发生实质性违约—— 如何看待债券违约事件增多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6)》显示,2015年公司债、企业债和债务融资工具共有18起违约事件,较上年有所增加。从今年的情况看,风险个案数量未现下降。截至目前,2016年以来主要债券品种(短融超短融、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定向工具)已有24只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超过2015年全年违约数量。违约主体从民营企业扩至其他类型企业,违约的债券品种也呈扩大趋势,仅有城投债等少数品种尚未发生实质性违约。
如何看待当前债券违约事件的增多?《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多因素导致违约增加
信用风险与宏观经济周期、行业生命周期、企业个体情况密切相关。海通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姜超认为,“从内部看,违约个案增加有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债务负担加重等因素,外部因素则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清理僵尸企业、企业再融资难度加大有关。其他因素还包括企业法律意识有待加强等”。
从行业上看,违约企业大多属于煤炭、钢铁、有色等产能过剩行业。从券种上看,今年以来1年期以内的短期债务成为违约重灾区。由此不难分析,近期违约个案中,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基本面持续恶化、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仍是两大主要因素。
博时基金副总经理邵凯认为,随着企业部门整体债务率上升,企业在经营盈利、现金流、再融资等方面承担压力持续上升,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信用风险的暴露增多。
市场逐渐走向成熟
“客观地看,当前债券市场格局并未出现系统性改变。”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认为,债市违约个案有所增多,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正常现象。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与国际成熟市场的违约数量相比,我国债券市场的风险事件并不多,不应产生恐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刚认为,“如果只是个别企业违约的单个事件,一般不会影响债市发展全局,受影响的仅仅是个别公司的信用和市场形象。对于一个逐步发展成熟的债券市场,需要有违约案例,否则无法确定风险溢价,也就无法进行风险定价。通俗地说,如果不能确定谁的资质差,也就无法确定谁的资质好。以往国内债券市场由于普遍刚性兑付,难以区分高信用企业和违约企业,呈现风险定价趋同,这种情况有望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债券市场长久以来存在刚性兑付的现象,虽然曾多次出现公募债券违约风险,但最终大多由地方政府财政、关联国企兜底。姜超认为,“刚性兑付现象有悖于‘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原则,不仅助长了道德风险,也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未来打破刚性兑付是必然趋势”。
王刚认为,“当刚性兑付不再成为市场普遍预期,则投资者和评级机构都会更加关注企业实际风险状况,更准确的风险定价将由此形成。目前看,市场化处理债券违约是值得肯定的方向之一,有助于各方市场主体形成合理预期”。
严控违约风险扩散
当然,债市违约个案增加,说明金融市场的风险加大,要高度警惕和防范由债市违约个案增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事实上,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举措化解违约个案可能带来的风险。比如,国资委决定由诚通集团对中国铁物实施托管,“14宣化北山债”“14海南交投MTN001”取消提前还债、山西省政府计划为煤企发债提供财政增信等一系列举措显示信用风险已被部分缓释。
2012年以来至今年3月底,我国债券市场累计发生的数十起信用风险事件中,近一半个案都通过市场主体自主协商、担保机构履约代偿等市场化方式化解,其余一半则在各相关方参与下进入包括司法程序在内的后续阶段,通过各种方式妥善处理。
胡滨表示,“应重点防范债市违约个案产生连锁性、传染性反应。在此情况下,让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胜劣汰,淘汰‘僵尸企业’。同时,要加大债券市场建设,做大债券一级市场规模,进一步发挥债券融资的重要作用。在这些配套举措完善之后,市场的违约问题有望逐步降温或者淡化”。
“目前债市违约个案增多,既是市场发展趋向成熟的方向,也是潜在金融风险逐步释放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必须做好风险防控,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对于债券发行市场来说,做好这些配套工作后,未来发行定价规则将更加清晰,风险溢价将趋于更合理。”王刚说。(记者 周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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