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2016年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了三大方向15项任务。在工作要点的指导下,近三个月以来,投资、外贸、工商和科技等多个领域“放管服”改革明显提速,一系列简政放权、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的措施相继公布。
“放”的重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的方向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办事效率。多个领域“放管服”的协调推进,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中国经济新动能的成长壮大提供支撑。
近期,中国多个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速,协调推进 中国网财经制图
投资“放管服”: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打破“玻璃门”
投资一直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但今年以来,在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企业投资意愿下降,那些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尚可接受的制度成本,如今成了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致使民间投资持续放缓。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的指导下,有关部门、有关地区迅速行动起来,找准“病因”,对症下药。
国家发改委7月28日印发的《各地促进民间投资典型经验和做法》显示,福建、辽宁、湖北、江苏等地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限时办结”、“一门办、一章结”等规定、大力缩短行政审批时间,促进民间投资项目落地;江西省支持民间投资进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全省所有燃气企业和50%的供水企业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实现市场化运作,等等。
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在8月3日发布的《更好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一文中建议,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落实好大幅放宽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市场准入政策。规范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加快清理规范报建审批事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速。
外贸“放管服”: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
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在出口方面出现了向好态势、连续五个月同比正增长,但国际市场需求仍然不振,我国外贸还没有真正走出低谷。因此,为了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回暖向好,降低出口企业的负担、简化手续、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6月1日,由海关总署推动的“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已经在上海启动试点,试点内容包括在上海建立海关总署风险防控中心(上海)和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上海),前者对试点范围内进出口货物统一实施安全准入准出风险分析、监控和处置;后者按商品和行业分类对货物归类、价格、原产地等涉税要素,实行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的批量审核。“两个中心”由海关总署直接管理,有关风险布控参数由海关总署统一实施,指令直达业务现场一线,实现统一执法。
“全国通关一体化”全面实现后,企业可以任意选取一个海关进行申报,并自报、自缴税款,通过海关的安全准入风险排查后,货物即可在口岸放行,海关在放行后实施报关单批量审核、后续稽核查等。企业申报将更自由、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无需再办理转关运输,货物口岸放行速度将大幅提高,企业通关费用将下降更多。
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并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提高管理效率、加快退税进度,能够使出口退税更好地发挥对外贸的促进作用。
工商“放管服”:五证合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之下,更需要以改革来拓展更多就业空间。因此,我国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并且取得了非凡的成果:今年上半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783.8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3.2%,平均每天新登记超过4万户。
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五证合一”。
我国在去年10月开始实施“三证合一”,即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而为一,企业从原来需要跑三个部门、提交三次材料,变为只需要提交一次材料,大大提高了企业注册的便利化程度。而现在,我国将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进一步降低新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在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同时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目前,我国商事制度中的事中事后监管主要体现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上半年,全国已公示2015年度年报企业 1816.6万户,年报公示率88.3%。全国累计有企业公示了1580.1万条即时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达185亿人次,累计查询量78.5亿人次,全国平均每天有4000万人次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向其他部门提供数据35亿条,配合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老赖”担任公司各类职务共计4.2万人次,企业信用约束作用逐步显现。
科技“放管服”: “松绑+激励”、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具有引领作用。我国已经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8月8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正式印发,为未来五年我国的科技创新描绘了宏伟蓝图。可以预见,我国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因此科技领域的“放管服”也相应提速。
7月底,《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在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例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安排绩效支出;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等等。
《意见》同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这些措施都将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相关部门提出了多种市场化的激励措施。7月20日,国家粮食局发布了《关于大力促进粮食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粮食行业科研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多种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对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定价,鼓励粮食行业科技人员到企业兼任技术职务、经单位同意可以离岗创业等等。
8月10日,农业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也提出,鼓励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鼓励采用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种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给予成果完成人和转化人员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等等。(记者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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