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 许晟、刘开雄)国务院常务会议1日确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发挥股权交易场所功能、支持国企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等多种方式,增加各界社会资本对创投的投入,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据清科集团旗下私募通统计,今年6月中外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新设立117只基金,其中76只披露目标规模的基金计划募资145.03亿美元。与5月相比,6月新设立基金数量降低55.7%;与去年相比,新设基金数量和募集金额都有所下降。
“如果缺少创投资本的支持,早期企业和企业创新都难以可持续发展。”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面对不容乐观的经济形势,脱实向虚的资本动向,需要政府更积极地调动各方力量,增加对创业投资的投入。
首先是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此次会议明确提出,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放宽准入、简化管理,鼓励外资扩大创投规模。
“近两年,外资抽回现象有所增多,此次会议强调一视同仁,有利于稳住海外投资基金,吸引海外资本力量。”英诺天使基金创始合伙人李竹说,同时明确支持骨干企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也是为了更好地吸引多方投资力量参与创投。
多层次股权交易市场的功能也需得到充分发挥。会议提到要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也提到支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开展直接融资业务,畅通创投的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
对国企如何参与创投,会议也给出明确支持: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仅靠民间资本做创投是不够的,需要有国有资本的参与和引导。”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国企拿出一部分沉淀资金,或在创投企业中试点混合所有制,可以带动民企、个人等多种形式的资本涌入创投领域,促使更多优质、高成长的公司出现。
事实上,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在创投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去年7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设立母子系列基金“城市轨道交通基金”;今年8月,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成立,将投资直投业务、创投基金等。
“无论是放宽外资还是支持国企参与创投,此次会议对创业投资发展的支持,有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稳增长、调结构,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董登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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