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督察我国海洋资源环境——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谈《海洋督察方案》实施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刘诗平)国务院日前批准《海洋督察方案》,由国家海洋局印发实施。海洋督察有哪些主要内容?将实行何种方式督察?又将如何推进督察?它与土地督察、环境保护督察是什么关系?22日,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就以上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3大督察内容,3种督察方式
问:近年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广受关注。此次实施的海洋督察有哪些主要内容?将实行何种方式督察?
答:方案明确由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务院对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下沉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海洋督察内容包括3个方面:
——国家海洋资源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近期重点监督检查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围填海总量控制和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等目标要求的情况。
——国家海洋资源环境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海洋环境持续恶化情况,环境破坏、生态严重退化等区域性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围填海、海岸线破坏等问题,以及突发环境灾害和重大海洋灾害处理情况。
海洋督察将采用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审核督察等3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一体化督察海洋资源环境
问:为什么要对海洋资源环境进行一体化督察?
答:对海洋资源环境进行一体化督察,是由海洋的特殊自然属性决定的。
首先,海洋的资源和环境在空间上高度重合,海洋的空间资源属性与生态环境属性密切相关,不可切割。这样就产生了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时序安排和统筹协调问题,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更加多元和复杂。
其次,海洋处于自然地理的最低位,流域、海岸带和海洋的开发压力在海洋交织叠加,近岸陆域与海域污染高度叠加,承载着远超过陆地生态系统的污染压力。
第三,海洋的流动性和整体性使得海洋污染等环境问题,很容易演变为区域问题。
海洋的特殊自然属性,决定了沿海地方政府必须坚持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综合管理理念,统筹协调区域内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等方方面面,切实履行法定主体职责。相应地,海洋的特殊自然属性也决定了国家海洋督察需要对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进行一体化督察。
陆海统筹,协调推进
问:海洋督察与土地督察、环境保护督察是什么关系?
答:海洋督察主要针对海洋资源环境进行一体化督察,由国家海洋局具体实施。土地督察主要针对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察,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海洋督察与土地督察在空间上相互衔接,两者各有侧重,体现了陆海统筹、协调推进。
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牵头负责。
海洋环境保护是国家环境保护的组成部分,同时海洋生态环境易受到陆源污染的影响,海洋督察与环境保护督察在海洋环境领域存在一定联系。国家海洋局与环境保护部就此进行了衔接,下一步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将海洋督察中发现的涉及海洋环境领域重大情况及时报送环境保护部,为环境保护督察提供参考。
三方面推进海洋督察
问:国家海洋局将怎样推进海洋督察工作?
答:国家海洋局将从三方面推进海洋督察工作:
——建立国家海洋督察工作机制。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作为国家海洋局的派出机构,负责组建海区督察队伍,具体开展督察工作。
——开展常态化海洋督察。国家海洋局将采用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三种方式开展督察工作。
——强化海洋督察结果运用。督察结束后,国家海洋局将制作督察意见书,反馈给被督察对象,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被督察对象要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对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要求的,国家海洋局将依法采取实施区域限批、扣减围填海计划指标等措施予以处置。对督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国家海洋局将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百姓可举报,整改落实情况将公开
问:百姓如何举报其发现的海洋资源环境领域违法行为?
答:方案要求,海洋督察机构将主动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接收群众提供的线索。督察机构对收到的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并进行区分处理。相关线索涉及被督察对象在海洋资源管理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主体责任的,按照督察有关程序办理;相关线索仅涉及行政相对人违法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海洋执法机构处理。
方案同时要求,被督察对象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中央或当地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海洋督察机构也将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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