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这是诚信政府的承诺。在本次人大会议闭幕时答记者问环节,总理又重申了这一点。
“有些地方政府的某些行为不好,新官不理旧账,换了一个官,过去的合同就不算了。政贵有恒,你不能把合同当废纸,对此我们是坚决制止的,而且要予以处罚。去年我们有关部门抓住几个典型案件,把涉产权的错案纠正过来,这也表明了我们的决心,就是要持续向社会发出信号,让恒产者有恒心,让投资者有信心,让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给所有合法产权所有者都吃上长效的定心丸。”这段话可谓掷地有声,与近年坚持的“有权不能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是一脉相承的。
政治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法治的重要基础是“契约精神”。一方面契约精神促进商品交易,为法治创造了经济基础,同时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另一方面,将契约精神上升至公法领域,在控制公权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着积极作用。
“新官不理旧账”,究其原因,有的是前任官员的承诺新任官员不愿兑现,有的是前任官员和企业家有利益关系,换了领导就停了优惠;此外,一些旧账背后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一些新上任官员缺乏担当精神,担心被“旧账”所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旧账因此搁置。
“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根源,一方面是个别官员法律意识淡薄、契约观念欠缺,全然不顾违约、毁约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失信后果;另一方面和“官本位”思维有关。一些官员走马上任后,只想着创造自己的政绩,于是对前任官员的各项规划和工作全盘推翻,重画蓝图。
“新官不理旧账”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最直接的影响是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损害,对政府招商引资极其不利,投资者不敢轻易投资。因此,新官理旧账,既是守护政府诚信形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市场投资主体利益的必然要求。
改变“新官不理旧账”的困境,除了更新执政观念、提倡责任担当外,还需要制度方面的制约,改变过往的政绩考核标准,必要时还要诉诸法律为投资者保驾护航。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制度规约,防止拍脑袋决策产生“烂账”,又要切实树立起依法行政思维,确保所有决策和规划等依法而为,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改变过往的政绩考核标准迫在眉睫。对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施政思路和施政行为进行监督并给予科学评价,将“新官理旧账”纳入具体评价考核体系,形成正确导向,既鼓励干部大胆创新、再创佳绩,又提醒他们维护发展大局、维护政府诚信、敬畏法律底线。
第三,要赋予“民告官”独立的审判权。契约精神的核心有三方面,一是平等地缔结契约,二是各方遵守契约规定,三是出现争议时有公平的机制,即独立的审判权。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一审的败诉率仅为14.62%,换个方向看,“民”的胜诉率只有14.62%,地方法院受多方掣肘没有独立的审判权,“民告官”必然是胜少败多的局面。
第四,官员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执政理念,从上一任接过发展的“接力棒”,并为下一步发展谋篇布局。这显然与政绩考核体系的变革紧密相关。
此外,领导干部首先要懂法律,其次才是懂经济。官员应做契约精神的表率,如果官员不遵守契约精神,民间怎么能遵守?
今年两会上,一些企业家代表表示,过去几乎每年都要遇到“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本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到遏制政府“新官不理旧账”行为,极大地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了民营企业家的投资热情。
两会最后,新当选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分别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反映着国家政治文明的进程。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向宪法宣誓,有力诠释了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同样,解决“新官不理旧账”,也应当拿出执法守法的敬畏之心、庄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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