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外贸领域热点问题做出回应。在谈及外商投资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等问题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为主体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此次新制定的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据介绍,外商投资法和现行“外资三法”的区别和特点有:
一是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外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成果通过立法予以巩固。
二是着力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法草案设立了专门的章节规范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将从法律层面为各级政府和机构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引,也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是规范对象限定为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不再规范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内容。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直接统一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这样就解决了现行“外资三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
高峰表示,一直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保护的力度。此次制定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章节,规定投资保护制度,针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关心的征收和补偿、利润汇出、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强制技术转让、地方政府守约践诺等问题,逐一作出明确的规定。
“我们相信,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将给广大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一颗‘定心丸’,为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使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更加公开、公平、透明,更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我们相信,制定外商投资法将有助于创造我国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外商投资环境。”高峰说。
高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立法审查工作,推动外商投资法尽快出台,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记者 王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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