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步入深水区,面临着如何进一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的命题。啃下改革的“硬骨头”,产权制度改革无疑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所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5年来,我国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显著增强。
混改提速,促进各类资本共同发展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混改进入新阶段,改革措施不断深化,呈现步伐加快、领域拓宽的良好态势,国有资本与其他各类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深化。
5年来,混改各项试点梯次展开、不断深化。2014年,国资委选择中国建材、国药集团开展混改试点,截至2017年年底,两家集团70%和90%的营业收入都来自混改企业。2016年以来,我国在电力、石油、天然气、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先后选择三批50家国企开展混改试点。
中央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69%,省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56%。2017年年底,中央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达17.62万亿元,其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5.87万亿元,占比达33%。
“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施双向混改,既大胆‘引进来’,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也积极‘走出去’,支持帮助非公有企业发展,双向混改有力促进了各类资本共同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
市场化改革推动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东航物流通过引入45%的非国有资本和10%核心员工持股完成了股权多元化改革。混改后,企业建立起市场化的薪酬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极大激发了企业的内生动力,经营业绩持续创出历史新高。
国企改革的目标就是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5年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公司制改制基本完成,三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督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向着做强做优做大稳步迈进。
寻找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国有企业面貌发生了深刻转变: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68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4%。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96家中央企业中已有94家建立董事会,90%的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建立了董事会。
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是增强企业活力的“牛鼻子”。中央企业控股的69户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所属的29户科技型企业开展了分红激励,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发了企业活力。与此同时,国企稳妥有序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全国共选取了首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174户,在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激发发展活力、提升经营绩效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产权保护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带来利好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同案原审被告人张伟春、同案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这起案件的改判,成为产权保护政策的“标杆”案件。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认为,民营经济在国家整体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对国家经济社会所作的贡献越来越大,“我们没有理由不关注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列为201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这无疑为民营企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
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看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发挥了“定心丸”和“定盘星”的重要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发展带来更多安全感和获得感。(记者 温源 姚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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