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为培养时代新人奠基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这是新世纪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如何理解《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如何把握《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改革任务和主要措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
1.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和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出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围绕立德树人设计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等,并强调要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这为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二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发展,普及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18年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8%,比2012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2%,比2012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也得到了逐步提升,已经进入到以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发展新阶段。但是,当前普通高中教育还存在着素质教育实施不全面、片面应试教育倾向严重、唯分数唯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以破解和应对。
三是面临多维改革同步推进的新任务。当前,普通高中教育正处于普及攻坚、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三项重大改革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普及攻坚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实现有质量的普及;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出要努力培养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高考综合改革提出要探索“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对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等提出了新要求。这些新任务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当前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确保各项改革能够有效衔接、协同推进。
2.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十分明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着力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针对普通高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高考综合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从育人体系、课程教学、学生指导、考试招生和条件保障等育人关键环节着手,健全机制、完善政策、明确要求,保障改革目标的实现。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各项改革的衔接。统筹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等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校内校外相结合,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育人合力。
3.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1个总体目标和6个具体目标。1个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6个具体目标包括:一是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二是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三是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四是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五是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六是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以上主要目标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结合普通高中教育实际,突出普通高中育人关键环节,注重统筹谋划、系统设计,目标的达成能够有效保障育人方式改革取得实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4.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实际,适应深化课程改革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行了整体设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构建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二是优化课程实施,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完善学校课程管理,落实好国家课程方案。三是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优化教学管理,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四是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注重指导实效和健全指导机制,着力提高学生在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五是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和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发挥考试招生的育人导向功能。六是强化师资和条件保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校舍条件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条件。
5.《指导意见》在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德育工作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和措施?
答:《指导意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突出德育时代性”摆在了构建全面培养体系的首要位置,强调要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进一步完善德育体系,具体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突出思想性,要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思想情怀;二是体现针对性,提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三是增强操作性,明确了落实举措,要求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实践教育等活动。
6.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是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的关键,《指导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答:2017年底,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目前已完成新教材的编写修订工作。为确保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健全新课程实施机制。组织开展国家级示范性培训和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并通过实施中西部贫困地区新课程专项培训和遴选新课程培训基地校、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等,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新课程实施水平。
二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从转变教与学的方式、改进实验教学和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等方面,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认真开展好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是规范课程教学管理。针对一些普通高中存在的开不齐开不足课程、压缩课时、抢赶教学进度、超课标教学、日常测试频繁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突出问题,从加强课程实施监管、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和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了市、县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7.《指导意见》提出要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对此如何理解?
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增强了学生学习的选择性,这符合因材施教原则,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同时,这也需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组织方式,推进选课走班。由于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较大,特别是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情况来看,一些学校还存在校舍设施资源不足、师资紧张和教学组织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实施选课走班既要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各地各校的实际情况和办学差距,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如何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以及强化班级管理和加强集体主义教育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8.为什么强调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有何具体措施?
答:从高中学生的特点看,这个年龄段正处在从未成年走向成年、初步选择未来发展方向的特殊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来看,学生在学习和考试方面面临更多的选择,都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对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切实提高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能力。
《指导意见》还从四个方面对健全指导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地要制定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指导教师培训。二是普通高中学校要明确学生发展指导机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实践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三是高校应以多种方式向高中学校介绍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四是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拓宽指导渠道,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
9.《指导意见》对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有什么新的要求?如何保证客观真实和公平有效?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发展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方式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2014年,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注重考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与个性特长。近年来,在高校自主招生等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和公平有效,《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完善评价内容,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二是健全评价实施,充分考虑城乡学校实际,更加注重发展性评价,强调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并强化实施监管和失信责任追究。三是制订评价使用办法,高校要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10.《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请介绍一下具体考虑。
答:在总结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为保障高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合格性考试的内容、时间安排和高一年级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特别强调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对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的组织要求。另外,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明确提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同时,还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对改进命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强调要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11.《指导意见》对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出了哪些重要措施?
答:当前,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对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条件保障建设。《指导意见》主要从师资、校舍和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推动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健全师资补充与激励机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于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同时,考虑实施选课走班和综合素质评价后教师工作量增加实际情况,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并指导学校完善分配办法。
二是改善学校校舍条件。要求各地要完善学校建设规划,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并制定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推动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国家修订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大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三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个方面是“建机制”,要求各省要完善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明确省市县分担责任,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第二个方面是“定标准”,针对目前个别省份尚未出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一些省份标准过低,以及实施选课走班和综合素质评价后学校运转与管理成本提高等问题,要求各省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第三个方面是“拓渠道”,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
12.如何保证《指导意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答:为保障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要加强组织领导,并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省级政府统筹,落实市、县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师资和校舍资源不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
二是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指导意见》根据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相应职责,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
三是强化考核督导。提出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质量监测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
四是营造良好环境。要求各地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深入宣传正确教育观念和各地典型经验,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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