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会议指出,下一步,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自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自贸试验区”已成为观察中国进一步开放的重要标的物。一个细节是,6年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出的第一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有190项。而据6月30日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这一数字已被刷新为37项。越来越短的负面清单,展示的正是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
目前,中国已拥有“1+3+7+1”的自贸试验区格局,由南至北、由东至西的这12家自贸试验区承载着中国坚持全方位开放,主动作为释放经济全球化正面效应的重大使命。新的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已蓄势待发。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探索进程也骤然加速。7月3日,公安部正式对外公布,出台12条政策措施,支持和促进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此前一天,来自商务部的信息称,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会成为既展现中国特色、又符合海南发展定位、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政策制度体系框架的研究正在推进中,值得期待。
不管是既有的自贸试验区实践,还是正在推进中的自贸港探索,指向的都是开放——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对正在冲刺自贸试验区批复的地区,必须提醒,得到“自贸试验区”的名头并不是终点,而恰恰是开放的起点。“等、靠、要”不是自贸试验区的品性,优惠政策趋动,更不是自贸试验区的初衷。未来的中国,无论是在区域竞争上,还是市场竞争上,都会走向让各类市场主体同台竞技、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道路。
自贸试验区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一直是自贸试验区的主要内容。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高度评价各自贸试验区积极发挥的“排头兵”作用,并指出,下一步,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这其中透露的信号非常明确,不管外界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是如何鼓噪,如何暗潮汹涌,自贸试验区仍将坚定融入具有包容性的全球化和开放型的世界经济。
也唯有不断深化对外开放,不断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管理方式、通行惯例,才能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才能真正担负起“排头兵”的重任。
当然,更高的开放层次和良好的营商环境都不会从天而降。还举前面那个“负面清单”的例子,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实施,这张清单可能与地方法规还存在一些冲突。它的落地要求一个科学、快速和有效的法规调整机制和制度协同机制。在高度科层制的管理体系中,这些细节处理不好很可能就会成为掣肘发展的瓶颈。对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地方和部门如何超越既得利益的藩篱,并保持方向的一致,也是对自贸试验区的一大考验。
对正在扩容中的自贸试验区而言,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勇当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初心依旧。“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加入自贸试验区,就得先有这样的身份自认。(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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