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划转社保今年将提速扩围。
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增强社保基金可持续性,进一步夯实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基础,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
据了解,目前,首批划转试点工作基本完成,19家中央企业的划转工作正在推进。与此同时,针对今年的划转计划和名单,有专家曾表示,拟上市的国有企业等有望成划转重点。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曾经表示,当前来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划转进展顺利,但非上市国有企业的股权划转改革进展相对滞后。
国有资本划转社保的意义极为重大。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及其团队曾在《中国降税费靠什么?——再谈划转国资充实社保》研究报告中提出,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将为未来中国降税费打开空间。
据中金公司估算,每划转国资约4个百分点可支持社保费率调降1个百分点。反之,如果要调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10个百分点,就可以通过划转44%的国有资本来实现。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强调,下一步,要围绕必须确保社保费率降低、必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要求,深入企业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政策落地,不打折扣。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曾表示,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举,而其首项工作就是调整国有资本划社保。
“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这一提法早在2003年就写入了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明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2009年实施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了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统一划转比例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随后,相关部门在研究酝酿后启动了首批的划转试点。
据国务院国资委披露,截至2018年底,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稳步实施,共完成18家中央企业股权划转,划转规模达到750亿元。去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选择了中国联通、中国有色、中农发三家企业开展了首批股权划转试点。去年11月又选择了中国华能等15家企业开展第二批划转工作,两批试点共18家。
有专家分析认为,从央企经营状况来看,近两年,国企尤其是央企营收、利润持续向好,为划转提供了有利条件。财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1至12月,中国国有企业利润总额33877.7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中央企业20399.1亿元,同比增长12.7%。地方国有企业13478.6亿元,同比增长13.2%。
社保基金自2000年成立以来,累计投资收益已突破1万亿元,整体年化回报率达8.4%。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在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曾表示,预计将来未上市国有企业股份部分划拨至社保基金的总量将达几万亿。(记者 韩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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