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合理有效使用医用防护用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就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高度重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用防护用品的管理,在保障医务人员合理防护需求的基础上,落实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做好医用防护用品管理,优化使用,最大限度地有效使用防护物资。
二是严格落实医用耗材管理规定。按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医用防护用品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点操作、保重点患者尤其是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原则,指导本机构内各岗位合理使用防护用品。要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宣教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医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重点做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的合理使用,确保将这些供应紧张的物资,用在适用的区域范围,或在执行较高风险操作时使用。
四是合理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疫情防控期间,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医疗机构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符合一定的标准,仅用于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不能用于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
五是强调履职担当,严肃追责问责。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用防护用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现医疗机构未落实《工作指引》要求、不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存在随意浪费现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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