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信息革命迅猛发展,越来越凸显了政府信息公开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4月15日,施行1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修订。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回应新时代国家治理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围绕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技术运用、优化配套制度体系、划定公开范围界限、理顺公开与保密关系等,做出一系列全新制度安排。为进一步宣传解读新条例的新理念新制度,更好推动贯彻实施,本栏目特约组稿7篇:上海、浙江和江苏等地的有关单位介绍了贯彻新条例的一些新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办信息公开办、国家保密局等单位的有关同志探讨了新条例对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保密工作等的重要影响,也包括对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事件中加强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有效结合的思考建议。
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 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 史少春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信息公开和舆情变化备受关注。一段时间里,赞美、感动、支持、加油等正能量的声音不时被问题事件以及谣言所冲击,影响了部分群众对疫情防控形势的判断,也一定程度干扰了有关工作的开展。如何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加强舆论引导,更好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成为政府和新闻宣传工作者需要破解的重大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舆论引导工作,多次强调,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要求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湖北和武汉的关心重视,宣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宣传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干部、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的感人事迹,展现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的坚强意志。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不仅对此次战“疫”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重点,更为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舆情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可初步梳理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七个关键点。
一是明确主要任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群众对于未来的预判会迅速从观望走向担心直至恐慌,对真相信息的需求变得极为迫切。普通民众的猜测、专业人士的分析以及网络大V的判断等会转换为传闻和不实信息在大街小巷和网络平台上传播,事件相关各方的信息公开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恐慌情绪的扩散会推动公众对事件真相和走势后果做出过激判断,对事件处置工作提出批判、质疑和否定,严重时会直接干扰处置措施的顺利施行。因此,舆论引导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关键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加强对工作成效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以最快速度掌握舆论主动。主要目标是有效鼓舞士气民心、向上向善引导社会情绪,积极凝聚社会共识,使事件应对和处置得到民众的理解,赢得最广泛的支持。以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舆论引导为例,一方面要督促当地政府加快疫情关键数据和媒体报道急需、群众关注信息的公开,努力挽回基本信任,为扭转前期舆论被动局面和赢得工作主动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要组织各类媒体全力以赴加强宣传,紧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灵活调整报道主题,快速推出优质产品,切实提高新闻报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二是找准职能定位。要把握公开和宣传的差异性,明确各自职能定位。很多地方和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在工作中并没有对公开和宣传做明确细致的区分。即便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做了一次修订的今天,不少政府工作人员仍然分不清公开与宣传的不同,认为都是说话给别人听,表态给别人看,公开信息不够就找新闻凑,或者干脆把公开职能交给宣传部门,忽视了两者的差异性。公开主要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让政府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宣传主要是引导群众对政府工作形成统一认识,达成共同预期。行政机关及时发布自身履行职能有关信息属于公开工作范畴;对行政机关工作举措及公开信息进行媒体评论、采访解读、批评监督,以及对未公开事实进行真相挖掘,则属于新闻宣传工作范畴。公开的主体以政府机关等机构单位为主,发布的是自身的信息,一般不公开非本单位的信息。宣传的主体是宣传部门及其指导协调下的新闻媒体,以及开设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的新媒体账号。新闻媒体发布的通常是报道对象信息,一般很少发布媒体自身工作信息。公开和宣传在实际工作中有一定的交叉,尤其在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方面。如政府可以做官方解读,媒体可以做评论解读;政府和宣传部门都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嘉宾专访回答网民问题等。
三是把握协作关系。从舆论引导的角度看,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在工作上各有侧重,操作上密切相关,效果上互为补充。公开的关键是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披露信息。宣传的关键是弘扬正能量,批判丑恶现象,引导群众情绪,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准确的公开可以提供形势判断的基本依据,为宣传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素材和更大的可信力支撑。宣传聚焦矛盾和问题,可以督促更好的公开;积极的评论和集中的报道,可以迅速提高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和抵达率,有效提升公开效果。公开缺位,宣传有时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陷入“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或“高音喇叭不如哑巴”的困境;宣传不够,公开经常面临“酒香也怕巷子深”,好的政策知晓度低,难以落地,很多时候也得不到群众的理解。事实上,公开和宣传都不能独立完成重大突发事件舆论的有效引导和社会情绪的疏解。因此,必须建立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的协同工作机制。政府在公开重大信息前应充分与宣传部门会商,做到有预判、有预案,协调发声,整体发力。即便是最接地气的好政策,也需要新闻宣传广而告之;最客观真实的公开信息,也需要媒体和第三方视角的监督、解读、评论、传播和引导。
四是用好方法手段。对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的引导,必须打好组合拳。公开和宣传各自有相对成熟的运转机制和平台渠道。公开的主要工作相对集中在信息发布前,一是研判和确定信息数据的公开属性;二是核实确保信息数据的客观准确;三是选择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四是做好公开后的解读宣传方案。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中,信息的公开要及时准确,防止给谣言提供滋生的土壤,要为新闻报道的“显政”打好基础。但这并不容易,需要日常扎实的基础工作做支撑。临时找信息、凑数据往往会适得其反,甚至在信息和数据发布后引发新的负面舆情。公开的方式可以根据实际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栏、大喇叭等作发布。宣传与公开不同,主要工作相对集中在信息公开后,包括对信息的重要性进行研判,对传播形式进行策划,以及进行有选择、有价值判断的报道。新闻报道更多侧重事实的收集、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反映公众实际感受。宣传的平台是各大媒体,对于同一事件或信息,可以通过媒体间的协同配合、整体发声、错位互补性报道等发挥较好的引导和动员能力。此外,不论公开还是宣传都要重视互动渠道的建立,必须为公众提供意见箱、出气筒、求救门。要准确掌握公众对特定信息的反应、情绪和期盼。对于涉及生命财产等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要有回应,更要有解决。
五是仔细甄别谣言。在历次重大突发事件中,谣言是必然的参与者。在关键节点,舆论的生成更多地不取决于刷屏信息的真假,而是社会情绪,是大量旁观者的好恶,是人心向背。尤其当群众情绪趋于高度一致时,一些假冒官方媒体以及别有用心自媒体会在特定动机下,制造与公众情绪相匹配、容易引起共鸣并能够表达特定诉求的谣言。这些谣言绝大多数是煽动民众否定当下的措施和部署,鼓动民众采取不理性的行动干扰正常的工作开展。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民众对于谣言的真假往往并不在意,更不会去核实,而是希望通过谣言表达诉求,表达态度。甄别谣言,一般要从动机、主体、后果、逻辑等方面入手,发现可疑点,进而核准事实,确定其不实属性。谣言也有不同,有的策划粗糙,禁不起理性网民的分析研判,会迅速在舆论场里下沉。有的设计精心,目标精准,特别是其中那些带有较大煽动和动员目的谣言,在舆论战中可称作“敌情”,不能作为一般舆情对待,应果断处置,落地查人,严防大范围传播,防止形成影响社会认知、破坏正常秩序的舆论。必须注意的是,甄别一条信息是否谣言,必须要进行严谨细致、准确缜密的核实调查,有的时候在谣言辟除后还要分析其背后的动机,找到其发布主体。
六是有效辟除谣言。谣言是“显政”舆论的“大杀器”。造谣者、恶意传播者和借机牟私利者都是破坏信任体系、损害治理体系的“病毒”,必须有“药”治疗。“药方”是充分的公开、社会群体的理性、关键知识的科普、必要时还要运用法律的武器。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场中,谣言往往是成系列、成批次的,要做好反复较量的准备。政府等涉事件主体要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新闻媒体要大量推送、转发和组织评论。针对谣言,政府和媒体都可策划专访、专题进行解读回应,但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要积极运用各种辟谣平台把谣言记录在案并广而告之。应对谣言主要有三个步骤,一是分析谣言的真实指向。谣言都是有目的的,找到背后动机,是根本性辟谣的关键。否则牛头不对马嘴,越辟谣越混乱、越被动。二是全面掌握真相。谣言是真相的杀手,也是真相的引路人。传播迅速的谣言,往往代表着公众对特定真相的渴望。必须全面掌握真相,才能赢得主动。三是快刀斩乱麻。出现谣言不可怕,怕的是听之任之。辟谣是舆论战中的制胜利器,反应必须要快:调查快、动作快、发声快。
七是谨言慎行,行胜于言。公开和宣传都离不开实际工作的支撑。没有踏踏实实,扎实有效的工作,公开就会空无一物,或是谎话连篇,宣传也会麻袋上绣花效果有限,尤其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没有果断、可感知的举措,一味的发声可能引起公众的抵触和反感,甚至造成重大负面舆情不断发生。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必须亮出实实在在为民务实的行动,关键时刻要“重症用猛药”、“杀鸡用牛刀”。只有这样,不论是公开还是宣传才会更加从容不迫、游刃有余。有的时候,个别地方或部门的工作不仅得不到舆论的支持,而且问责声一片,在公开和宣传上都十分被动,根本原因还是工作有硬伤,“心”离群众太远,为了公开而公开,为了宣传而宣传,把公开和宣传做成了给别人看的一个告示,一个标签,一个表态、一个样子。群众看政府、看干部,不是看“说什么、写什么、强调什么”,而是看“干什么”,看说的写的是不是能够兑现。
梳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工作,还有很多案例和经验需要剖析、反思和总结。总的看,不断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和处置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目前,政府信息的公开、“显政”的新闻报道与党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需要相比,仍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公开透明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制度要求和工作手段,还应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精神——一种内化于心的坦荡无私的精神,一种敢于依靠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敢于把真心交给人民群众的精神。(作者:史少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央赴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宣传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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