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今年政府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要靠市县落实。
会议指出,今年国家确定新增减税降费2.5万亿元,大部分在下半年实现,会给市县财力带来缺口。将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直达市县,就是要支持地方落实帮扶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用于抗疫相关支出等。
新增减税降费2.5万亿元
受疫情冲击、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今年前4月财政收入降幅较大。
今年1~4月财政收入下降14.5%,其中1月下降3.9%,2月下降21.4%,3月下降26.1%,4月下降15%,降幅在一季度逐月扩大后出现缩小态势。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至4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066亿元,其中包括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4209亿元;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4857亿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国家确定新增减税降费2.5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将为市场主体减负1.6万多亿元,大部分在下半年实现,很多地方也在自主减税降费,这将有力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解困难群众之急,但也给市县财力带来很大缺口。
将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共2万亿元资金直达市县,就是要支持地方落实帮扶受疫情冲击最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群众的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用于抗疫相关支出等。
记者注意到,湖北税务部门数据显示,2月至4月,湖北省已为18万户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140.5亿元。从户数上看,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占比95%左右;从金额上看,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约占70%。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帮扶受疫情冲击最大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应该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对有经营能力的小微企业实施全面减税降费政策,在各个环节减免税费;二是对困难群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活困难、生意经营困难情况,要提供暂时财政性资金帮扶,让他们渡过难关。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会议确定,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中央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管理。省级政府要当好“过路财神”,同时不做“甩手掌柜”,在加强资金监管同时,将自身财力更多下沉基层,弥补基层财力缺口,以确保中央确定的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市县政府要建立使用台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财政部要同步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系统,各级国库要督促做到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确保账实相符,审计部门要开展专项审计。对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坚决处理。
记者注意到,6月8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指出,要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不出问题。会议指出,多渠道安排资金。中央财政通过采取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大力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措施,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达到83915亿元,比上年增加9500亿元、增长12.8%,增量和增幅都是近年来最高的,并重点向中西部和困难地区倾斜。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10%、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10%、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增长12.4%。
何代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省、市、县各级财政都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此次中央向地方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创新式的,它跨过省一级,直接到市县级,减少财力损耗,提高资金效率,并且有助于资金直接帮助到市县两级的微观主体,这也对现行财政运行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工银国际研究部主管、首席经济学家程实撰文指出,从规模来看,2万亿的转移支付是在稳住当前经济运行、预留未来政策储备之间的合理平衡,并非欧美式的超常规刺激,力度亦低于2008年政策组合。
程实指出,在资金来源方面,转移支付在无收益的领域需要直接纾困,在有一定收益的领域则需要主动履行“担成本、减风险、增收益”的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形成“挤入效应”。在资金投向方面,转移支付资金在直达基层后,需要避免沉淀于居民储蓄账户或陷入金融套利,尽快进入实体经济循环,从而撬动更多社会经济活动,形成“乘数效应”。(记者 张钟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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